齐齐哈尔市公安机关网安部门通报五起典型案例。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网络安全关系你我
2020年4月15日,是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深入开展,齐齐哈尔市公安机关网安部门认真组织开展网络安全相关宣传活动,将网络安全法律知识带到群众身边,提升广大群众尊法、守法意识,并呼吁大家积极举报网络违法犯罪行为,警民联手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网络环境。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成为犯罪分子实施危害国家安全、传播病毒、散布谣言、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盗用他人银行账号、实施网络诈骗、淫秽色情、贩毒等犯罪的新平台、新工具。2020年年初以来,针对贩卖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网络诈骗、网络黄赌毒及涉枪、网络谣言等违法行为,齐齐哈尔市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以凌厉攻势持续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截至4月8日,共开展刑事案件配侦155起,抓获70人。抓获逃犯2人,配合其他警种抓获逃犯18人。打击网络谣言案件16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人、行政拘留16人、警告2人,罚款4人,批评教育85人。利用五类网警巡查执法账号发布辟谣、引导文章、短视频等638篇,累积网民阅读量190万+。对我市网站和系统运营单位开展检查248家次,发现安全隐患725个,下发整改通知书21份,行政处罚单位1家。
现将齐齐哈尔市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打击网络犯罪,打击网络谣言,依法强化网络安全管理等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情侣自演不雅视频 网上传播牟利案例二:利用疫情,实施诈骗案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网安民警工作中发现网民夏某利用网络,以卖口罩和二手手机的名义在网上发布虚假广告。2020年3月12日上午10时许,将夏某传唤至公安机关,经对夏某询问,夏某供述自2019年年初至案发时,以卖二手手机和口罩的名义,在网络上发布虚假广告,骗取九名被害人九千余元。该案于2020年3月12日立案,3月13日夏某被刑事拘留。目前该案件正在处理中。
案例三:重拳打击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案
近年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仍处于高发态势,不仅严重危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而且导致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案件频发,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2019年3月,齐齐哈尔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一起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案,扣押涉案手机4部,涉案金额10余万元,该案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案例四:胡编乱造,制造谣言。
1月29日中午,龙沙区居民李某在家中浏览手机观注武汉疫情时,突发其想依照网上一则道路封闭的样本,杜撰发布了一条富拉尔基区也要“封城”的“公告”,并落款为富拉尔基区政府,随后将此公告发布在微信群中,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鹤城网警在网上巡查执法过程中,发现此假“公告”后立即开展工作,于当日就将李某在其家中抓获。经审讯,李某对其以富拉尔基区政府名义杜撰“富拉尔基区将要封城、交通管制”一事供认不讳。现李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五:网络运营者不履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义务案
2月12日,克东县网安民警在对克东县某医院检查时,发现该医院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履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义务。询问中,该医院工作人员承认了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该医院警告处罚。
“净网2020”专项行动已经启动,今年齐齐哈尔市公安局网安部门将会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净网2020”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重拳出击,强化网络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净化网络空间,努力打造一个风清气正、安全清朗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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