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成员单位、各相关部门:
现将《齐齐哈尔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规范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富裕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3日 关于印发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规范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根据我市近一段时间返齐人员呈高峰态势、人口流动性加大的疫情状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Ⅰ级响应要求,为做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制定了《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规范》,请各地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齐齐哈尔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3日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规范 1、居家隔离别出门,一定要隔离14天。2、每天自我测温2次,出现症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3、起居尽量独处一室,每日开窗通风30分钟。4、与家庭成员都要佩戴口罩,接触尽量一米开外。5、所用物品单独分开,如:毛巾、浴巾、餐饮具别混淆。6、家庭实行分餐制,吃饭各盛各的菜,餐余垃圾及时倒。7、勤洗手,使用ー次性纸巾或洁净毛巾擦干双手。8、注意休息,保证饮食,保持良好心态。9、随时增减衣物,避免感冒。注:此规范适用于外地返齐人员和一般接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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