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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富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价格提醒告诫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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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7 09:36: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黑龙江哈尔滨

一、 殡葬服务机构的遗体接运费、遗体存放费、遗体火化费和骨灰寄存费等四项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在显著位置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减免政策、文件依据、举报电话(12315)等内容予以公示(有公示板),服务费用不得超过政府定价。要严格落实相关殡葬服务收费减免政策。
二、 殡葬用品(包括公墓)销售和整容等延伸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疫情防控和清明节期间,比照生产成本或进货成本,严禁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或服务收费,从中牟取暴利。违反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及有关哄抬价格法律规定从重处罚。
三、 殡葬用品一律实行明码标价,销售价格与服务收费不得超过明码标价和公示价格。违反规定的,按《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处罚五千元以下罚款。
四、 严禁生产销售冥币(冥纸)、纸人、纸马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严禁销售棺材等土葬用品和不合格殡葬设备及用品;严禁对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进行虚假宣传或传播虚假广告。                    
(小小赏金只为给深夜码字的楼主买杯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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