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手机短信,快捷登录

快捷登录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39352|回复: 0

[富裕新闻] 我只是拿来玩玩,没想到他能告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8-18 16:3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黑龙江齐齐哈尔
就这点钱,就犯罪了?
我们关系好,拿他点东西,怎么就犯罪了?
我还给他,就不犯罪了吧?
微信图片_20200818163037.jpg
近日,富裕县人民法院依法宣判王某盗窃案。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王某在被公诉人问到:为什么盗窃时,王某说:“我就只是想拿来玩玩,没想到他能告我”。
案件详情
2020年5月28日上午9时许,被害人计某某(男,47岁)在富裕县富海镇遇到被告人王某。王某称未吃饭,计某某将王某带至家中吃饭并饮酒,饭后计某某与王某一同离开。后王某再次返回计某某家,进入室内盗走林海灵芝香烟二条,数码收音机一个,健身铁鞭一条,雪花啤酒6罐(价值18元)。经富裕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香烟价值110元、数码收音机价值24.5元,健身铁鞭价值178.27元,共计312.77元。
微信图片_20200818163117.jpg
法官说法
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赃物返还、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认罪认罚情况,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以为东西很少,对方不会因为这么点东西报警,也没想过拿这些东西会构成犯罪,进而获得刑罚。从案发后的调查来看,王某盗窃的东西不多,价值不大,以至于他本人认为不是什么大事,但是从犯罪性质上来看,王某已构成入户盗窃,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以及威胁到被害人个人的财产安全。
微信图片_20200818163147.jpg
法律面前,“不以恶小而为之”,收回伸向他人财物的手,不要在法律边缘试探,犯罪无大小,最终都会得到法律的判决。此外我们也可以通过这个案子看出,公民也开始具有用法律武装自己的意识,保护个人的财产安全,不因为金额小,就放弃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是维护我国公民权益最根本的保障。因此我们不要想当然,法律面前没有侥幸。
来源:富裕法院

(小小赏金只为给深夜码字的楼主买杯咖啡!)




上一篇:8月13-15日黑龙江:紧急部署,全力备战!
下一篇:富裕县公安局全力做好农村交通安全整治工作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营业执照|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富裕信息网 ( 黑ICP备20003456号 )

GMT+8, 2025-8-4 09:43 , Processed in 0.192767 second(s), 4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