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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裕往事] 嫩江省富裕县土地斗争初步总结(余建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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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8 21:0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黑龙江齐齐哈尔
嫩江省富裕县土地斗争初步总结
余建亭

(1947年5月16日)

第一部分    社会情况与工作情况
   
    一、富裕县农村的特点
    正如同西满许多县一样,富裕县农村具备这样几个特点。
    (一)土地高度集中
    如以光明区戚家户、双庙子为例,那里77户人家中只有两家系地主,地主仅占总户数的2.6%,但是他们占有全屯562垧熟地中的315垧,而拥有全部熟地56%以上。又例如,共兴村春发堡32户人家中有3家地主,他们占有全堡431垧土地中的325垧,这就是说占总户数9%的地主,享有全部土地的76%。由于土地集中,地主经营土地,所以雇农的队伍也就格外庞大。据对105个部落调查,雇农占总户数50%稍弱,这是包括县城户数统计在内的,如单纯从农村中来看,雇农户数在55%-60%,人口数占全部人口的50%左右。由于经营地主少,雇农多,这就说明了土地是集中使用的,不但土地的所有权集中,而且使用也集中,这与关内地主土地大部分出租分散使用的小农经济是有区别的。同时,地主多任屯排长或“兴农会”会长,他们对农民有许多严重的额外剥削,农民过着贫穷与悲惨的生活。
    (二)地广人稀,民性强悍
    富裕县的面积是32万垧土地,人口仅52000人,人均占有土地面积6垧2亩,从前曾被人称为“匪区”,是所谓“藏龙卧虎,久反之地”。回家的“胡子”已在区村登记坦白的有188名,未登记及流散在外的更多。人民性格强悍,富有冒险精神,又因为产粮食,有河套,打游击很方便,是个很好的游击战场。
    (三)地主多结胡匪
    地主在伪满时同敌伪相结合,抗战胜利后同胡匪相结合,有些是九一八事变前后当“胡子”起家的,有些是为了保护财产而与胡匪有联系。他们或明或暗通匪窝匪:有的提供子弹,有的送东西,有的代胡匪买枪修枪,有的拉线报信,有的公然代“胡子”养伤号。在群众未发动时地主多有武装。
    (四)移民多,流动性大
    居民大部分是从南满、热河和关内过来的移民,其中以吉林省德惠、农安两县及热河兴隆县较多,流动性也是很大的。另外,还有早年的移民,即所谓的站人。他们系吴三桂时代从云南遺送过来设站通信的。据统计,富裕县站人有585户,共2925人。他们有较强的保守性,容易闹宗派,妇女参加劳动,多住宁年区,那个区人口1/5系站人、他们算是富裕县的老户。

    二、土地情况
    富裕县共五个区,恰巧有五种不同的土地情况:
    福合区的土地全部是私有地,官店区全部是开拓地,光明区大部分是私有地,小部分是开拓地,宁年区大部分是开拓地、小部分是私有地,富裕区的开拓地私有地各占半数左右。
    由此可见,国有地很多。据1943年(伪满康德十一年)调查,全县总面积32万垧。开拓满拓地共116546垧,占总面积37%弱,私有地共107510垧,占33%强,不可耕地有97522垧,占30%。如把熟地与荒地作比较,可以看到:熟地62000响,占土地总面积19.4%,荒地160478垧,占土地总面积50%:不可耕地9752,占土地总面积30.6%。但是,熟地多为私有地,荒地多为开拓地满拓地。熟地中私有土地4182垧,占土地总面积14%弱;熟地中开拓地17912垧,占土地总面积6%弱;荒地中私有土地63328垧,占土地总面积20%弱,荒地中开拓地满拓地98634垧,占土地总面积30%强;不可耕地97522垧,占土地总面积30%强,合计321578垧,占土地总面积100%。
    应当说明不仅私有地大部分为地主所有,尤其是大地主私有,而且号称“国有”的开拓满拓地,实际上大部分仍掌握在地主手中,有些村屯贫农中农种了少许开拓满拓地,地主还向他们要租子。我们分配开拓满拓地时,还须经过清算,解决雇贫农牲畜房屋问题,所以分配开拓满拓地,仍然是一个严重的斗争。

    三、社会成分
    我们调查了105个部落,光明区三马架、李家粉房、戚家户、双庙子等,福合区得利村,宁年区新民村、富宁村、江湾村、三合村,富裕区大岗子、风山村等4435户(约占富裕县总户数的一半)的阶级成分,结果是这样:地主211户,占全体户数4.8%:富衣258户,占全体户数5.8%中农649户,占全体户数14.6%;贫农1041户,占全体户数23%;雇农2195户,占全体户数50%;其他(商人)81户,占全体户数1.8%。这就是土地改革前富裕县社会的面貌。

    四、工作外貌
    经过8个月的群众斗争,总共分配土地29718垧,其中1/3是开拓满拓地,得地人数24765名。大约勾每人得地1垧2亩,最多的每人3垧,最少的每人亦分到5亩,有的村子对跑腿的人分有安家地,一个跑腿的人能分到5均或6垧地。
    富裕县去年耕地面积是4万垧,这就是说,经过分配的土地占去年全部耕地74.3%。
    在分地的同时,分配了马匹2144头,大均匀每分配13垧多地分1头牲口,用所分配的牲口去耕种所分配的土地是不够的,好在部分贫农原来有马,分得地的中农差不多都有马,合在一起牲畜还勉强够用。
    房屋共分配了3595间(给地主留的房屋除外)。民兵经过审查与淘汰,现有937名,约占人口2.3%。自卫队4824名,半数以上有红缨枪,光明区开办了两期民兵训练班,福合区及光明区举行过民兵及自卫队的检阅。
    在斗争中涌现了620个积极分子,建立了12个农村党支部,发展党员299人(另有48名被洗刷的党员未统计在内)。

    五、阶级成分的变化
    在群众斗争之后,崭新的局面出现了。这里是60个部落的统计(得利村、新民村、大岗位子村、风山村、平安村、三马架、全好堡、七家户、三门于家、大河东、德隆堡、东集贤堡等):小地主14户占0.9%,富农70户占4.76,中农1082户占73%,贫农247户占16.7%,雇农52户占3.5%,其他(小贩)11户占0.7%强,合计1476户。
    这里占户口73%的中农,其中大部分是指具有成为中农条件的家庭,即分到土地、牲口、房屋等,他们目前的生活水平,较过去的中农要低些,经过几年大生产运动,就能赶上和超过原来的中农,这就是土地改革后的农村面貌。

    六、对工作情况的估计
    富裕县共38个行政村,230个自然屯,除了3个蒙汉杂居的行政村以外,其他全部做了些土改工作。就是说空白地区8%弱;工作做得比较透的有15个行政村,占39,4%;其他20个行政村占52.6%,这些地区工作的夹生程度较年前已大大减少了,其中至少有1/4是接近于较好的村庄

第二部分    具体政策的检讨

    一、团结中农政策
    关于团结中农的政策,县委自始至终是注意了的,但在各地实际工作中对待中农还存在着这样四种情况。
    (一)土地没有进没有出
    对于普通中农,这种办法实际上采用得较多,可以说除佃中农及开拓地区中农以外,一般的是采取这种态度。很明显,这种办法属于消极的性质多,只能争取中农中立,不能吸引中农坚决与我们站在一起。我们的政策应该是积极的,我们的出发点,不是使他们在土地改革时成为中坚分子,而是采取办法使他们加入到运动中来。
    (二)有进又有出
    对于佃中农有时采用了这种办法。即分配了土地给佃中农,有时因雇贫农牲口或房屋不足,又由佃中农分出一点给雇贫农,在形式上好像佃中农同意,但实际上他们是不乐意的,这种办法用得较少,也是不要妥当的。
    (三)没有进只有出
    这种情形最坏。运动的初期发生了一些这样的偏向,有些干部和积极分子把握不住阶级政策,于是侵犯到中农头上来了。这种偏向很快地被制止了。
    (四)只有进没有出
    这是正确的方针,对于佃中农和开拓地区中农多半是这样对待的。
    团结中农的经验,归纳起来有这样几条:
    (1)对佃中农及开拓地区中农与雇贫农分得同质同量的土地,不要给他们分较远较坏的土地,也不要因有马而扣地。
    (2)分地给佃中农及开拓地区中农时,所分土地位置与他原种土地位置尽可能不动(自己要求者例外),数量可变,对青苗应照顾。大凡农民种过多年的土地,因为熟悉、有感情等原因一般是不愿变动位置的。
    (3)解决中农土地缺额问题。在开拓地区中农及佃中农,分得的土地有些比他每年所种地数要少。例如,宁年区新民村李春普家每年种五垧开拓地,现在按人口分地三垧半,按畜力及劳动力他家能种五垧还多,故存在着一个土地缺额问题,我们采用分撂荒地、生荒地等办法来解决。
    (4)非生产手段的侵犯也要避免。有的地方没有动中农的土地、牲畜、农具等,却侵犯了衣服、被子、用具等,这种现象不克服,势难团结中农。
    (5)中农献地献马绝不要接收,无论他怎样讲,都要婉言谢绝。中农在献地献马后容易埋怨后悔。例如官店区五棵树村天生堡赵振江有两匹马、三间房,四口人种了五垧开拓地,斗争开始不久他无论如何一定要献出一匹马,当时农会同意,后来他明白了我们的政策,就后悔起来,马以后还给他了。
    (6)对于任过排长等有错误的中农,要说服群众用与斗争大地主有区别的方法来处理,做到调解与宽大。
    (7)罪大恶极的中农本人要依法处理,家庭经济不动。
    (8)吸引中农参加农会。运动初期群众自发地把无地、无马户与有地、有马户对立起来的做法须迅速纠正。农会开始成立时,不积极吸收也不拒绝中农参加,但防止其掌握领导权。
    (9)补偿中农损失不一定要原物、原地、原马归还,可采用换物换地、换马办法补偿,必须先打通积极分子及群众的思想,然后经过他们做这一工作,否则易引起群众情绪下降和地主造谣反攻,说什么“分的东西都要给倒回去”。
   (10)查出中农有黑地,黑马,给予批评,不要借口是黑地、黑马给予没收分配。福合区有一家中农的好马被胡子牵走了,扔下一匹坏马,农会说这是黑马给没收了,后来经商讨偿还给他了。
    (11)组织搭犋换工中要纠正歧视中农的偏向。例如福合区中福来堡,规定雇贫农互相间人换工,是一人工换两马工,如换中农马工却一个人工换三个马工;倒过来,如中农出人工换马工,则一人工又只能换两个马工。这种办法用来对待富农亦不妥当。

    二、对待富农政策
    个别没有大地主的村子,没有很好地组织对富农的斗争,但执行对富农政策的主要偏向是打击富农太多,不是程度上太重,而是数量上太多。例如,富裕区在斗争前有80家富农,斗争后仅30家了,福合区在斗争前有69家富农,斗争后仅25家了,下降后多变为富裕中农,与地主下降为中农或贫农不同,所以打击不算重。被分的富农地有些是出租部分,但也有自已经营的。其他各区侵犯富农较少,富裕、福合两区富农数量下降,还另有一原因,即胡匪抢走一些马,或收成不好出卖了一些。从全县范围说,富农大部分还是没有被侵犯。
    这个时期对待富农的经验是:
    (1)为充分发动群众,避免和平分地,在没有地主的村子里,对群众很不满的大富农仍应组织斗争,留地可较地主多留点,主要是斗他的封建性,打垮其统治地位。
    (2)给佃富农分地,不要光分撂荒地,是否分远地、坏地,领导上先不强调,让农民提出意见后分较远地给他。
    (3)如果农民要求以地换佃富农的马,最好用其他方法,满足基本群众这一要求,如实在无法解决时,亦应做到相对自愿。
    (4)富农献地一般不接收,如地少及群众要求时,只接收出租部分,经营部分不接收。
    (5)侵犯富农过重者,酌量情形部分偿还,但不要强调,偿还时间也不要太早,否则易引起农民怀疑,他们说:“分了又倒回去,到底为了啥?”
    (6)当农会工作已有基础后,吸收个别态度较好富农参加农会,对安定富农阶层很有作用。
    (7)在春耕互助中个别表现好的富农经过农民同意,可以略加鼓励,对争取富农与刺激生产都有好处。

    三、分化地主的政策
    大地主、中地主是全部被斗、被分了,小地主大部也被分了,具备了下述三种情况之一的小地主仍得保存:(1)孤寡;(2)没过错的;(3)大、中地主多的村子里,斗争对象还没轮着他,土地、牲畜问题已经可以解决了。
分化地主的办法是:斗争有轻重的分别,留地有多少的分别,搬家与不搬家的分别,清算与献地的区别等。给小地主留地较多、中地主要多一点,对被分小地主或多或少有些照顾。
    有的斗争是缺乏政策观点与策略性的。有一次四个部落一口气斗争十家地主和富衣(包括大、中、小地主全部和几家富衣),这四个部落一共只有八九户参加斗争会,仅五十余人,平均四个人斗一户地主或富农,这是没有工作队参加的一次斗争会。

    四、青苗问题
    青苗问题处理办法主要有随地走、吃租子两种,经验证明青苗随地走的好处和两种办法的比较是这样
    (1)采用青苗随地走时,农民与地主关系比较容易弄明确,不拉拉扯扯。
    (2)分得地的人在自己土地上花了劳动,密切农民与土地关系,当然保卫土地的要求也就高些。
    (3)免得以后分粮吃租子又要搞一遍,也可以兔掉一些浪费和贪污,有的农会就是因为分粮犯这些毛病,脱离群众。
    (4)地、马明分暗不分的现象比较难于形成,分了地,马亦可同时到槽。如吃租子,在拉地打场以前马虽分了,但无法到槽,原主不会好好喂,新主又喂不到,马易饿瘦损坏。例如,大岗子村今春死了牲口10匹,病了12匹,原因除了缺乏马料外,就是马到槽较晚。
    (5)用吃租子的办法,在打完场以前,有些地主就偷着卖了部分粮,或者还了饥荒,影响农民少分粮。青苗随地走,没有这种毛病但是,青苗随地走在实行时是有不少困难的,例如:
    (1)苗有好有坏,有天旱瞎了的苗,有撂荒地;细粮苗与粗粮苗又有很大不同,用卖肉搭骨头办法,一家农民分的地东一块西一块,虽说将来他们自已会调剂,太零碎了,到底不方便。
    (2)佃中农、佃富农租种地主的地,当分配时要偿还种子、肥料、人工等,计算很麻烦,农民要求简单的办法。
    (3)马匹、家具分散了不够使用,虽可用搭犋方法解决,但一下子不容易转过来。
    (4)分到新地的人,有些缺乏劳动力,无法侍弄,愿意用吃租办法。
    (5)青苗随地走后,多半要自己做饭,跑腿不愿意,有的当时吃粮还缺少。
    富裕县各地对青苗处理,一部分随地走,吃租子占比较多数,除了上述原因外,还因为有些地分得时间晚,距秋收不久,农民愿意选择吃租子办法。我们的意见:随地走一般的是好处多些,应尽量采用;如农民实在不愿意时,也不应强制。总的方面说,青苗处理基本上应随地走,租地户的苗还是以吃租较为适宜。

    五、农村作坊政策
    农村作坊在富裕县主要系粉坊、磨坊、碱坊、豆腐坊和糖坊。我们一开始就确定这是属于工商业一类的性质,采取照顾政策,除罪大恶极地主的作坊由政府宣布没收处理外,一般不侵犯。经过细致算账,需要破产还债的,以作坊作为抵押还债的则属例外。地主的家庭副业,如一盘磨、几个缸等不成为作坊者,当群众要求时,亦可没收分配,或作为公共使用。富裕县原有的作坊大部分都继续存在,起初有几个被侵犯的后来部分偿还了。有的原来关了门,土改后又开起来了。还有完全是新开的,仅宁年区半年中新开手工业作坊即有十家。
    在实行这个政策时,农民常说:“给他留下个粉坊,他还不是个粮户(指有钱户)吗?”这就需要很多解释说服工作。

    六、分地标准
    以人口为标准分地基本上是正确的。但是,单纯按人口分又有不完善的地方,即有许多家庭人口多,劳动力少,按人口分得的地种不过来。同时,又有人口少劳动力多的家庭,按人口分的地又不够种。例如,光明区民乐村齐春荣家有5口人,其中1个劳动力,该屯每人分2垧地,他家按人口分得10垧,春耕时他只能种7垧地还剩下3垧。同时,就在这个屯子里有胡代成一家两口人,一老母、一劳动力,分得4垧地不够种。类似的情形各地均有。今年解决的办法,是鼓励有劳动力、地不足的开撂荒地或租地、借地。从这里可以看到,在有些情况下,以人口与劳动力结合为标准分地更为妥善。例如,张三家5口人1个劳动力分6垧地(4个非劳动力,每人分1垧,1个劳动力分2垧);李四家5ロ人2个劳动力即可分7垧地(3个非劳动力分3垧,2个劳动力分4垧),富裕县有少数村屯是这样分的。这与按人口分地基本上是一致的,但较单纯按人口分地要好些

    七、土地斗争中不同阶级、阶层的态度
    雇贫农在开始时内心里是希望分到马、地、衣服、房子,但顾虑很多,除少数积极分子外,大都观望形势,有人干就随着,没人干自己也不出头。分东西我要一份,不分给也不争着要,不积极靠拢农会,也不得罪地主。到后来就不同了,分不到一匹马争着要分两条腿,房子不够分要求拆了分木头。从前不敢搬进地主院套住,后来还说为什么不让他搬进去。除了分地、分马、分衣、分屋外,到地主家找地窖,查黑物;教育科介绍地主儿子去村上当小学教员,雇贫农拒绝接收,还埋怨说看不起他们才派“这样的人”来。二区前区长刘日战下乡调查公粮,农民说:“‘满洲国’时你下乡调查,现在你还来”,弄得刘不好意思自动要求辞职。县政府派职员下乡检査学校,农民坚持不给派大车……总之,他们是昂起了头,挺起了胸。
    中农开始两边倒,见农会说一套,见地主说一套,干活有些减劲,担心地主、富农被分后,自己也被分、有些中农的马都喂瘦了,后来看见雇贫农力量逐渐抬头,中农也积极起来。“人心服八路还是最近的事”“现在干对了,在早是乱来一炮”,这是他们态度转变积极以后的说法。
    富农起初是往前混,混到哪儿算哪儿,万一分到自己头上,就这么挺着,分就分了拉倒,反正不努力奔了。很多恐慌不安,他们说:“有富有贵才有世界,没富没贵哪有世界呢”,往后特别是组织生产以后,又说:“八路国家到底是好,人人都能谋个生活。”
    地主尤其是大地主,认为现在治不过你们,以后再算账。他们说:“谁也没经过这样的事情,这算没门”,“翻身是翻不长的,将来翻阴沟里去”“分出去的牛是我的,将来就是死了,牛皮还是我的”有的则摇头摆尾,大叹其“财产如浮水,谁乐分就分”。
    有两首歌词,作者都在高裕县农村
    一首是地主咒骂穷人:
穷人你发癫,你发狂
又杀猪来,又宰羊!
烧酒瓶子摆成行!
吃得好,吃得胖!
判官小鬼把你抓!
叫你一命见间王!
    一首是农民歌颂土地斗争:
满洲倒、显苏联,东北朝子有万千,
八路军,大露脸,洋枪火炮往外显,
打得胡子全离散,我们穷人有了胆,
各处都有农民会,活该粮户遭了贬,
恶霸地主都要斗,走狗坏蛋哭红眼,
地主房子穷人住,大家举手要均产。

    八、结语
    在工作较好的村子里,群众既发动起来,政策偏差也很少,但在许多村子里,都表现孤立敌人不够。打击敌人不够,也就是说对敌人不够很,对朋友不够宽,无论干部和积极分子主观认识如何,实际工作中一度呈现敌友不够分明。正月的总结大会再三指出这种偏向并决定,缩小打击面,深入作斗争。在改变工作煮夹生饭的过程中,这种偏向在很大程度上被克服了。

第三部分    群众路线的检讨

    去年8月,群众工作会议时及以后都曾再三说明并讨论了反对包办代替作风,强调要经过酝酿后群众自己起来斗争和分配果实。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走群众路线的固然很多,不少地方仍然犯了这种毛病,有的且相当严重,例如群众没有起来打地主,工作队却用马鞭子抽,不是群众和积极分子,而是工作队干部要地主搬出院套等。究竟为什么包办代替总是避免不了,这里面到底有什么鬼呢?
    (1)图快求成心切是第一个大原因。去年8月间,有一个干部从村农会所在地出发到一个部落,连去带回并且分完了土地,总共才一天时间。美其名日:群众工作中的闪击战。有些同志不愿或不会促进和等待群众情绪酝酿成熟,常常把积极分子的情绪,当成是群众的情结犯了急性病。
    (2)对“劳动群众自已解放自己”的信心不够,总是说:“群众不敢干,怕中央军要来”,“胡子多,斗不起来,不包办点不行”,忽略了耐心深入的工作。
    (3)干部多从军队中来,缺乏群众工作经验,行政命令搞惯了,完成任务观念又很强,不论领导上如何讲,在有些干部的思想里,总以为但任务是去分地、分马。
    (4)土地斗争开始时,群众的希望是参加农会得到果实,又不得罪地主,想分到东西,又不敢积极作斗争,而我们干部又急于使群众得到物质利益,于是无形中就有包办代替的毛病。
    (5)地主看见来势不对,多采取软的办法,表面上不作顽强抵抗,在群众斗争决心酝酿成熟以前即到处表示愿意分。积极分子感觉取得胜利并不难,因而也没有进一步依靠群众、动员群众。这也是产生积极分子包办代替原因之一。
    此外,在部分地区也有形成放任自流的,有的村子流氓掌政达半年之久,少数群众要分中农的地和马时,没有很好地劝说制止。这是因为:
    (1)对“大胆放手”的误解,但有些地方对流氓地痞、破产地主也大胆放手,也有人盲目地相信农民群众(其实是相信流氓而不是劳而又苦的农民),以为不要去领导都行。
    (2)县的领导开始强调反对包办代替,但对放任自流的偏向预先没有严格地防止。
    (3)对“不要泼凉水”也有误解。强调对广大群众不要泼凉水,对成分出身好、斗争中有某些毛病的人,也不要泼凉水,只需作善意的、温和的建议,对成分出身都很坏,斗争中毛病又很多的坏积极分子有时就不能不泼凉水,当然通过群众去泼比较适宜。就是不泼凉水,也需要泼温水,有些地方对这一点往往没有注意。
    (4)另外,有些干部不把群众工作当成自己的事业,马马虎虎,高兴起来就包办代替,不高兴了就放任自流,这种情形也是有的。

                                第四部分    经  验

    农民对土地的态度。东北农民对土地的态度是关心的,重视的,在土地斗争开始时是因为怕变天,怕负担、怕没马、怕地主、怕粮价贱等顾虑,所以对土地好像很冷淡。他们说,“地有的是”,“种地时捡到种都行”,“哪儿都好找”。但这都是假象。后来由于工作推进了一步,时局比较稳定,购粮的刺激,春耕的到来等原因,少数不敢要地的,没分到地的农民今天着急起来,分到的也有嫌少的,也有抢地种的,也有打架争地的。就在土地斗争初期,由于自然条件、社会条件不同,农民对土地的态度,也有某些区别。当时曾表现有以下情况:
    距市镇近的,对土地的要求稍高些,远的较低些。这是指距前线还远的后方中小市镇附近的农民。因为人较多,地较少,粮较困难,运输较方便,故对土地要求也较高。
    土地肥沃地区农民要求较高,土地薄的村子农民要求较低。
    土匪闹得不厉害的地区农民要求稍高,土匪闹得凶的地区农民要求较低。
    地主控制力量强、谣言多的地区,农民对土地的要求就低,地主控制力量较弱、谣言较少,农民要求也就较高。这自然只是程度上的区别,有时因为工作好坏或者旁的因素存在,表现的情况也就不同。
    事实业已证明,认为东北土地问题不关重要,东北农民对土地的要求不迫切是毫无根据的。

    执行程度
    地到手。一般的是做到了。许多明分暗不分现象得到克服,有的村庄实行了重新分配,有的且分第三遍。农民第一次在他们自己的土地上愉快地耕种着。但分配不合理现象仍部分存在。例如西街基杨福在二龙山村有10垧熟地,因为到西街基又分到5垧,将分到的地送给他的朋友,而西街基仍有无地可分的人。给地主留地太多的偏向是很少,个别村屯给地主留了好地(后纠正),没有适当调剂槎地地与林槎地,以致今年春耕时有的要换地种,明分暗不分现象仍可能在个别地方存在。
    马到槽。已经分了的2200匹牲口都已到槽。毛病在于有的屯子给地主留了好马、不少的村屯在马到槽前后都没有喂好,饿瘦了,甚至弄死了。大岗子一村在今春两个月中死了10匹马,病了的有13匹,合起来在20匹以上。有些马多的村已做到每家都有马(大岗子),有的村大部分家庭有两匹,顶少的也有1匹(新民村)。农民欢乐地说“家家有带毛的”。
    粮到口。有的地方给地主留苗太多。例如,有一地主雇工种150垧地,16个伙计分80垧的苗,地主家30余口人留40垧地及苗,剩下30响地的苗,要扣除优待军属粮、公粮、伙计人喂马吃粮,能分给大伙的就很少了。这里的经验是,给地主留苗数不一定与留地数相同。如上例,留40垧地可以(当地农民每人分到一垧多地),但留40垧苗就太多了。一般说来,粮到口的要求还是做到了。
    人到屋。多数大、中地主是离开了原屋,农民也搬进地主屋里去了,但有的做得不彻底,地主只是从正房搬到厢房,仍在院套中,搬进院套中的虽是小户,有的是地主亲戚,个别地主搬出大院套,搬进了另一小院套。为了住地主院套中的好房子,农民中也有争执闹意见的。
    富裕县的土地斗争,从1946年7月初正式开始,至今为时10个月,这里只是初步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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