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裕县文化馆位于县城府南街,成立于1949年,县属一类公益性全额事业单位。馆舍建筑面积2570平方米,承担着全县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辅导、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公共文化服务工作。 文化馆现由富裕县文化馆办公楼和富裕县漫画馆两个办公展馆组成。现有职工11人,内设有办公室、美影部、文艺部、文学调研部、非遗保护办公室5个组室。文化馆办公楼由办公区域、书画辅导室、舞蹈排练厅、书画展厅、器乐辅导室、声乐室、文学调研室等组成;富裕县漫画馆由漫画创作室、荣誉室、儿童漫画展厅、少数民族漫画展厅等9个展厅室构成。富裕县文化馆组织、指导、开展全县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研究群众文化艺术,培训业余文艺骨干,实施免费开放,推进群众文化数字化信息化建设,组织文化志愿者开展文化惠民服务,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近年来,县文化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文化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时代主旋律。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演出和艺术活动,丰富群众文化艺术生活。被国家文化部命名为国家二级文化馆;2018年荣获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部颁发全国第七届“服务农民 服务基层”先进集体;同年荣获黑龙江省“青年文明号”标兵单位。在不断加强业余文化群体建设的同时,组织辅导培训和群众性文艺创作活动。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乡镇、社区、企(事)业、机关、学校等文化站(室)等文化工作指导和文化活动辅导。 策划组织群众文化活动,举办群众性文艺比赛、文艺演出和各类展览。面向社会开展艺术培训和艺术教育;辅导培训文化专干、社会文艺团队及社会文艺骨干。组织和开展群众性文艺作品的创作,群众文化的调查和研究,搜集、整理、研究、开发民族民间优秀文化,挖掘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积极开展对外群众文化交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 近年来,富裕县文化馆组织策划举办的“文化引领时代精神 惠及群众美好生活”、第四届农民文化节“美丽乡村 幸福生活”、“三区人才培训”、“文化志愿者”、“红色文艺轻骑兵”等为载体的文化群众活动规模空前,反响强烈,深受广大城乡居民的喜欢。 富裕县文化馆将围绕富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树立公共文化创新思维,让公益文化更好地惠及群众生活,切实把文化馆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为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做出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