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裕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公 告
第41号 为做好我县“外防输入”工作,严防境外疫情中高风险国家、地区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经“物”传播至我县,有效降低疫情输入风险,切实提高“物防”能力,保障广大居民健康安全,现就邮政、快递、物流领域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广大居民在疫情防控期间尽量避免从境外疫情中高风险国家、地区以及国内涉疫地区通过邮政、快递、物流方式邮购商品货物;确需邮购的,要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屯)和单位报备。 二、已经邮购的,在取(拆)邮件、快递、物流包裹时,要正确佩戴口罩和手套,使用75%医用酒精对外包装和物品分别进行擦拭消毒;取出物品后,要立即对双手进行清洁、消毒,避免用不清洁的手触碰口、眼和鼻;对邮件、快递、物流包裹的外包装应当按照生活垃圾进行处理。 三、邮件、快递、物流包裹有固定接收点的,由派送人员佩戴口罩、手套后投放至固定接收点;无固定接收点的,由派送人员与收件人确定接收方式。确需当面签收的,收件人要规范佩戴口罩,尽量佩戴一次性手套,避开密集人群,并与派送等人员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到邮政、快递、物流营业场所寄取邮件、快递、物流包裹的,要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经营场所防疫规定。 四、邮政、快递、物流经营业户要对所有邮件、快递、物流包裹执行“先消毒、后分派”制度,切实做好邮件、快递、物流包裹处理(储存)场所、营业场所、内部办公场所和运输工具的消毒、通风工作。对国内涉疫邮件、快递、物流包裹要立即实施拦截和隔离管控,并及时报告县疾控中心进行核酸检测,未出结果前不得发运和投递。 五、邮政、快递、物流经营业户要严格按照“人、物、环境同防”要求,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寄递邮件、快递、物流全链条、可追溯的管理体系。要切实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未完成两剂次新冠疫苗接种的不得安排上岗(符合第三剂次疫苗接种条件的必须接种第三剂疫苗),每7天组织全体从业人员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六、邮政、快递、物流从业人员要做好日常健康监测,每日上岗前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手消毒等防疫措施,工作时要按规范做好个人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要立即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前往就诊过程中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富裕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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