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狠刹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借“学子宴”大操大办肆意敛财的不正之风,现就严禁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借子女升学违规操办“学子宴”问题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警示提醒。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教育在前、预防在先的原则,认真排查,提前预警,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早告诫、早提醒、早纠正。主管领导要同有子女升学的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进行廉政谈话,督促做出拒绝操办“学子宴”“谢师宴”及其他相关活动的承诺,带头移风易俗,推动化风成俗。
二、做到“六个禁止”。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有子女高考、中考升学的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要自觉做到“六个严禁”:一是禁止违规操办、参加各种名目的“升学宴”;二是禁止以升学名义分批、错时或授意他人违规操办;三是禁止以升学名义违规收受、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以及微信红包等电子礼金、礼券;四是禁止利用职务影响使用公车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送子女及亲属入学、旅游;五是禁止使用公款或由管理服务对象承担子女上学相关费用;六是禁止任何其他违规操办的行为。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相结合,破除陈规陋习,树立廉洁自律、勤俭节约的新风尚。
三、强化监督执纪。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问题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部署要求,聚焦各种形式借子女升学之机操办“学子宴”敛财物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处理,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监督不力的严肃问责,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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