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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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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4 10:5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黑龙江齐齐哈尔
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深入落实国家全民参保计划,维护您的医疗保障权益,特作出以下提示:

一是城乡居民在6月30日之前参加2023年度医保的,个人只需缴纳380元,享受财政补助640元,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待遇至年末。

二是7月1日以后参保的,不享受财政补助,个人需缴纳全额保费1020元,且缴费90天后才能享受待遇至年末。

参保居民主要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一是门诊统筹待遇,本年度内最高限额为 150 元,起付线为50 元,合规医疗费用报销 60%。

二是门诊两病待遇,被认定为高血压、糖尿病门诊“两病”的患者 ,年度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高血压为400元、糖尿病为600元,同时患有两种疾病的,待遇可同时享受。

三是门诊慢性病待遇,可申请冠心病、高血压、糖尿病合并症、恶性肿瘤、脑血管后遗症、肝硬化失代偿期等25种特殊慢性病。

四是住院待遇,年报销最高可达20万元,同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且报销没有封顶线。

参保登记的办理方式:携带身份证到各乡镇、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或登录黑龙江省医疗保障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办理。

缴费方式主要有三种:

一是到县建设银行或工商银行柜台缴费。

二是关注齐齐哈尔税务微信公众号。

三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扫码。

愿医疗保障更好守护您的健康生活!

微信图片_20230624105605.png

(小小赏金只为给深夜码字的楼主买杯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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