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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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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7 15:35: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黑龙江齐齐哈尔
通  告



电动车驾驶员朋友们:
     按照《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规定,电动车通行识别码发放日期截止至2023年10月31日,11月初各网点将无法受理电动车通行识别码业务。同时,10月末将不在享受《黑龙江省电动车登记备案工作规范》要求的容缺办理,依据《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驾驶未登记的电动车上道行驶的,由设区的市、县(市 )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驾驶人处五十元罚款,并责令补办登记手续。
     希望广大群众积极登记上牌,未办理电动车上牌的人员请到辖区派出所和社区办理电动车登记业务。


富裕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10月16日

(小小赏金只为给深夜码字的楼主买杯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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