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加大医疗救助工作力度,提高报销比例,真正解决全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确保打赢全县医疗救助脱贫攻坚战。 二、工作任务 (一)大病医疗救助享受低保人群待遇。对患有17种大病的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报销比例90%,最高救助限额3万元。(二)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将残疾人9种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三)开展免费癌症筛查。哈医大附属肿瘤医院、县人民医院负责在30个村对10种癌症开展免费筛查,对筛查出的癌症患者,在县人民医院就近接受哈医大附属肿瘤医院专家的治疗,按县级标准收取治疗费用。(四)实行生活补助。患者转到哈尔滨、沈阳、北京、天津大城市公立三级医院住院期间因食宿、交通产生的费用给予适当补助。按住院天数计算,超过15天以上的天数,省内按50元/天、省外按80元/天给予补助,未达到15天的不予补助,最高补助天数50天。由爱心救助扶贫基金给予补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医疗救助脱贫攻坚战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人社工作副县长担任,成员单位由人社、民政、卫生、财政、扶贫组成。负责全县医疗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把关、沟通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保中心,办公室主要负责调查研究、掌握情况、政策解释、工作检查、部门间协调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全力做好医疗救助脱贫工作。(二)开展健康扶贫。利用乡村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平台,对因大病需到县级及以上医院治疗的,由乡镇卫生院负责协调上级医院、办理转诊转院以及出院后日常家庭随访。(三)优化结算流程。县内就医结算流程。由定点医院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各项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实现即时结算。县外就医结算流程。在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各项救助“一站式”服务。结算费用直接支付到患者提供的金融账户,实现医疗救助扶贫“一卡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