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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裕县的土地制度改革运动(简称土改运动)是按照中央、东北局和嫩江省委的要求,随着富裕县人民政权的建立逐步开展起来的。为了使新生的人民革命政权得到巩固,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党中央审时度势,在东北没有全面解放的历史转折时期,就把土地问题作为建立和巩固政权的工作内容之一提到了日程。 富裕县土改运动是从1946年6月开始,到1947年秋大部分区村基本完成,至1948年5月全部结束,历时一年零十一个月。土地制度改革经历了摸清情况,成立农会,发动群众,减租减息,开展斗争,反奸除霸,清算分地,“煮夹生饭”,“砍挖”运动,贯彻《中国土地法大纲》,开展平分土地运动,纠正“左”的偏向、建党建政等具体过程。到1947年5月,全县斗争地主446户,分配土地29 718垧,26 765名农民分得了土地,平均每人1垧2亩地;分了马2 144匹,房屋3 595间。达到了地到手、马到槽、人到屋、粮到口,枪换肩、地换照的“四到两换”土改目标,废除了封建土地制度,实现了“耕者有其田”。
一、土地制度改革运动的兴起
1945年12月28日,中共中央给东北局发出了关于《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的指示》,指出“我党现时在东北的任务是建立根据地,是在东满、北满、西满建立巩固的军事政治根据地。”按照这一指示,1946年1月9日富裕县解放后,中共中央东北局、中共西满分局及中共嫩江省委分批派到富裕县一些干部,发动群众,建军建政,深入开展剿匪斗争和进行土地改革运动。新成立的富裕县政府结合建政,就着手开展土地改革工作。 1946年3月20日,中共中央东北局发出了《关于处理日伪土地的指示》,要求把“所有东北境内的日伪地产的开拓地、满拓地和大汉奸所有地,应当无代价地分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所有,以利春耕,以增民食,并免至荒芜。”这个指示进一步明确了党把土地制度改革作为在解放区开展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 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后称“五四指示”)。决定把抗日战争时期的减租减息政策改为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政策,实现“耕者有其田”。“五四指示”指出:“我解放区的土地问题,是党目前最基本的历史任务,是目前一切工作最基本的历史任务,是目前一切工作最基本的环节,必须以最大的决心和努力放手发动和领导目前的群众运动,来完成这一历史任务。”“五四指示”中强调,把群众的反奸清算斗争与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结合起来,发动群众,实行土地改革运动。实行土地改革,是民主革命的基本任务,是彻底摧毁地主阶级和敌伪统治经济基础的中心环节,也是富裕县广大农民长期以来的迫切愿望和根本要求。“五四指示”阐明了土地制度改革对新解放区巩固和发展的重要性,表达了坚决搞好土地革命的坚定性。“五四指示”还强调解决土地问题必须完全执行群众路线,发动群众,由群众动手来解决土地问题。“五四指示”支持了农民在翻身解放建立民主政权后,从地主手中获得土地的正义要求,并理解贫苦农民在日伪殖民统治14年中的苦难生活,规定了党的方针、政策和策略原则,指明了解放区土地改革的方向,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热烈拥护和支持。 1946年7月7日,中共中央东北局作出了《关于东北的形势与任务的决议》(即“七七决议”),号召党的各级干部走出城市,丢掉汽车,脱下皮鞋,换上农民衣服,不分文武、不分男女,不分资格,一切可能下乡的干部都要统统到农村去,迅速普遍地执行中央的“五四指示”,建立巩固的根据地。 富裕县的土地改革是在“五四指示”和东北局“七七决议”下达后逐步开展起来的。从此,富裕县委会把发动群众,实行土地改革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立即掀起清算分地的高潮。 富裕县当时的土地状况。富裕县土地改革前,全县有居民7 775户,人口39 990人。伪满时期,富裕县三分之一以上的土地被日本人占有,日本侵略者为战争的需要大量掠夺和兼并农民的土地,用强制的手段从中国人民手中低价收买土地,并大量移民占用土地。因此,富裕县出现了大量的“满拓地” 和“开拓地”。日伪时期富裕县的土地面积为321 578亩,其中“满洲拓植会社”和“满洲国开拓总局”就占有116 546亩,占全部土地的36.24%。日本投降后,这些土地又流入到军阀、地主、买办和贪官污吏手里,大量土地被这些人占有。而无地和少地的贫雇农则占农户总数的70%以上。 比如共兴村青发堡32户农民中,地主只有3户,全堡431垧地中,地主就占325垧,占全堡土地的75.4%。二区富有堡福来屯有13户,耕地220垧,地主王登一家就占了150垧,富农周南占有40垧,中农余兰亭占有25垧,10家贫雇农只有5垧土地。李家粉坊全村124户,527口人,大小地主16户,却占有全村93.8%的土地。据统计,富裕县普通农民中,有70%以上是无产者,这些无产者只有凭力气去给地主扛活,靠扛活和打零工过日子。倍受侵略者欺辱和封建地主阶级压迫的广大贫苦农民,没有政治、经济地位,只有用自己的双手去为日本开拓团和封建地主做苦工、卖苦力为生,过着衣不遮体、食不饱腹的悲惨生活。 富裕县解放后,饱受日伪地主阶级统治和压迫的贫苦农民,砸碎了束缚在身上的枷锁,他们对土地的要求十分强烈,迫切地需要有自己的一块土地,他们要做土地的主人。按照省委的要求,中国共产党富裕县委会领导全县人民开展了土地革命运动。
二、发动群众清算土地
1945年11月7日,中共中央给东北局发了《减租和生产是保卫解放区两件大事》的电报。12月5日,中共西满分局发出了《关于发动群众反奸清算运动的指示》,后又制定下发了《敌伪资产清算动员委员会工作条例》。嫩江省工委按照中央及东北局和西满分局的指示,对全省反奸清算、减租减息工作进行了部署。1946年1月6日发布布告,强调要“惩办罪大恶极的特务、汉奸;减租减息,改善民生;扶助工商业,改善职工待遇”。 按照上级党政组织的部署,富裕县从1946年6月开始,开展了以发动群众清算土地为主的反奸清算运动,于1946年11月结束,历时6个月。在这短短的六个月里,富裕县发生了有史以来翻天覆地的社会大变革。它从根本上铲除了封建制度在富裕县的根基,使长期遭受地主阶级残酷压迫和剥削的贫苦农民翻了身,当家做了主人。
落实土地制度改革工作 1946年6月,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各级党组织参加的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五四指示”,进行土地改革的会议。会议指出,各级基层组织必须认识到,解决土地问题是我党目前最基本的中心任务。会议要求,要积极发动群众与领导群众来完成这一历史任务,根据“五四指示”的精神,给予当前的发动群众工作以正确的指导。会议强调,富裕县在开展反奸清算斗争和“倒粮”(指减租减息)工作中斗争的对象主要为敌伪时期欺压群众,为非作歹的大恶霸、大地主、汉奸和伪官吏;斗争的主要方式是发动群众召开群众大会,对其所受的剥削和压迫敢于起来控诉和斗争,对那些隐蔽的汉奸、特务敢于向组织揭发检举;斗争的目的是把清算的方向和内容与解决土地问题结合起来,用清算的方法达到土地还家的目的。 1946年6月,嫩江省工委任命李舒为中共富裕县委副书记,主持县群众工作委员会工作。是月,中共西满分局派工作组到富裕县,调查政权建设、人民武装、干部等情况。 1946年7月,中共富裕县委组织工作队下乡发动群众清算土地。 土改工作队的干部队伍由两部分人组成。一部分是以嫩江省工委派来的干部为骨干,成员多数是林甸中心县委受过训练的县政府官员。嫩江省工委派到富裕的干部都是从陕甘宁边区、晋察冀边区、鲁北等老革命根据地赴东北开展工作的干部,其中有少数同志经过了长征和地下工作锻炼。这些干部中,解放区来的干部约20人,加上中共西满分局工作队在内,共约40人。他们有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为土地制度改革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另一部分是“八一五”以后涌现出来的积极分子,他们多数是贫雇农出身,也有手工业工人和个别中农,大部分都是有阶级觉悟,敢于斗争,老实正派,念过几年书的年轻人,还有给地主扛活、打头(带工)和车老板等一些组织性和政治觉悟比较好的中年人。 在土改工作中,这些干部吃苦耐劳,不畏艰险,既发挥了组织领导作用,也树立了良好的共产党员形象。县委副书记李舒面对人地两生的农村,面对错综复杂的形势,在土改斗争中,他带领县、区干部深入土改工作比较薄弱的五区万发村,去做发动群众的工作。他是乘胶轮马车去的,路上遍地泥浆,车马不能行走,他带头和其他干部趟着没膝的泥水,逐屯逐户做群众工作,群众激动地握住李舒同志的手说:“感谢共产党关心我们,旧社会时生活穷苦谁管呢。”后来万发村的群众动员起来了,土改工作也进行得很顺利。
二区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1946年7月,县委副书记李舒率领富裕县的土改工作队同志,到富裕县二区(福合区)开展反奸清算斗争和“倒粮”试点。工作队进驻二区后,首先对农民的状况进行了详细调查,主要调查了地主、富农、中农、贫农、雇农对土地、马匹、房屋的占有情况,地主残酷剥削和压迫农民的种种手段,耪青(*耪青是一种土地关系,清代和民国时期,这种制度盛行于东蒙和满洲一带。耪青起源于华北,即所谓“帮租”或“佃工分收制”。这是一种分益雇佣制,兼雇佣和租佃两种性质。其内容是,地主负责一切生产费用,包括种子、肥料、役畜和农具,甚至住房。佃农只提供劳动力,但没有经营自主权,不像一般佃农那样有劳动自由,作物的选择、耕种的程序全被地主所控制。被雇佣者只分得产量的一小部分。)的悲惨生活,农民自发地反抗封建地主的斗争等等,从而更加明确了土地改革运动的方向,对正确分析农民各阶级力量,制定政策和策略,顺利开展土地改革运动起到了重要作用。 调查结束后,工作队召开了群众大会,要求佃户和耪青的农民都来参加大会。在会上,李舒同志向群众宣讲了人民政府的施政方针,传达了中央及各级政府对土改工作的指示,讲明了这次反奸清算斗争和“倒粮”的重要意义。李舒在会上强调,“我们党实行的土改政策,就是要解决农民这些受剥削、受压迫人民的土地问题,最终实现‘耕者有其田’”。在场的耪青农民受到很大鼓舞,爆发出热烈地掌声。 李舒同志在福合区进行的土改反奸清算试点大会上,针对耪青农民多年来深受的剥削和压迫,很多人一时还存在着顾虑的情况,对耪青农民说:“乡亲们!哪里有剥削哪里就有反抗,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斗争,多少年穷人受尽了地主的剥削压迫,今天我们要清算他们的罪行,分他们的土地,我们穷人要当家做主人。”李舒的话深深打动了这些饱受地主剥削的耪青农民的心,他们纷纷表示,坚决支持土改工作队的工作,积极参加反奸清算的斗争。 据有关资料统计,富裕县二区(福合区)15个屯有373户,纯无产者258户,无产者中耪青户就有192户。万升屯大地主万升,仅1945年一年就扣20个耪青工钱14 400元,平均在每个耪青身上扣了720元。封建地主阶级残酷地压迫和剥削人民,大量掠夺和占有生产资料,使广大贫苦农民百姓无家可归,无地可种,最终成为地主阶级的使用工具,成为封建制度下的奴隶。这就是被剥削被压迫最深的耪青者。这次土地改革工作一开始,这些耪青的农民便成为贫苦农民中的积极分子,在发动群众向剥削他们的恶霸大地主的斗争中,耪青农民认识到,他们是处在活地狱里的最底层。 经过深入宣传、广泛动员,福合区的群众有了觉悟,斗争形势达到了高潮。这个区富有堡靳福屯伪保长吕明喜在日伪时期曾经私吞配给品,并专抓穷人当劳工,被抓去的都有去无回。为此,富有堡农会联合堡中6个屯的农会会员,一致要求让他赔偿侵吞配给品造成的损失,清算他的罪恶。土改工作队掌握这一情况后,及时抓住这个典型召开群众大会。工作队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掌握土改清算工作的政策,经工作队与农会协商决定:大地主吕明喜家的150垧地必须交出100垧分给农民,25间房子分给穷人20间,牲口10头(匹)、猪20头,布匹500尺,按照比例分给农民。 群众发动起来后,工作组及时帮助各村成立农会组织,选举会长和委员。二区的农会既是农会,又是自卫队,身兼二职。各村在自卫队的基础上建立起了民兵组织。群众武装的建立,使经济斗争和武装斗争结合起来,农会的权威很大。农会禁赌、禁毒、禁烟、砸会局、烧烟馆,起地主的枪,抓特务,打土匪,无所不能。农会会员说:“除了老天爷,就数咱农会。”据统计,全县38个村、230个自然屯相继组织起了农会,参加农会的户数占全县总农户的65%,参加人数占农村人口的53%。 在二区试点的推动下,全县土地改革运动迅速掀起了高潮,各区、各村纷纷成立农会,召开斗争地主的群众大会,分地、分房、分牲口和其它物品,土地改革运动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
三区李地房子的土改工作 余建亭是富裕县的第一任县委书记。他在富裕县工作一年半的时间内,正值土改运动时期。他上任后抓三区李地房子(现友谊乡勤联村新民屯)联系点。他经常深入群众之中,做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亲自参加调查研究,写出了《李地房子变天了》的土改经验文章,对全县广大农民的宣传教育工作起到了很大作用。在调查中他还发现,农民渴望学习知识、文化,于是他组织全县农会干部、党员、积极分子、妇女干部开办学习班,紧密联系农村实际编写了《农民政治课本》深受群众欢迎,并得到省委领导的表扬。 李地房子屯全村有耕种土地863垧,全村大部分土地在伪满时期被日本“开拓团”所有。这个村划分成份并不是根据有多少土地,而是根据所种“开拓地”的土地数目和拥有的牲畜、工具的数量而定。李地房子屯有3户地主,最大的地主李永海,他有耕种土地450垧,马26匹,牛41头,雇工达217人。他在周围村屯中也是有了名的大恶霸。他任过6年的甲长,伪满时期还当过兴农会会长。他家前屋正厅里贴着“增产出荷圣战成功”八个大字,暴露出他地地道道的日本走狗历史。土改工作队进村后,把斗争李永海作为工作的重点,坚决拔掉这个忠实于日寇欺压百姓的汉奸地主。 土改工作刚刚开始,就有积极分子反映,李永海听说要土改,已经开始活动了。李地房子全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是从辽宁省辽中县来的移民,贫困户或远或近都和地主有亲属关系。在发动群众中,部分人对李永海的小恩小惠认识不清,对其过去的种种罪行顾虑重重,不敢揭发。说什么:“好歹都是一块土的人,这人不亲土亲呢。”李永海还在背地里与他耪青的农民串联许愿:“你们没粮吃到我家来拿,没烧的我家的柴禾你们可以用车拉。”耪青农民一时被他的假象所迷惑,还考虑到他家也有人参加了八路军,在民主政权建设初期,李永海还当过村长,交公粮、做军鞋都表现得很积极,极力掩盖他的真实面目。工作队掌握到这一情况后,走家串户,访贫问苦,耐心地启发贫苦农民的阶级觉悟,还召开耪青会议,深入宣讲党的土地政策,与耪青者谈心交心,使广大群众对土改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工作队发现,给李永海耪青的农民大部分都是没有房子,住在他家,这样李永海就很容易掌握他们的情况,更容易束缚他们。为了更好地发动这些耪青农民起来斗争,工作队决定:给他们分地、分马,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先把李永海家的住房分给他们,摆脱李永海的控制。 采取了这些切实可行的措施后,耪青农民胆子大了,广大群众斗争分地的热情高涨了。积极分子还自发地召开穷苦农民大会,讲共产党为穷人翻身解放,斗争地主进行土改的道理,讲要建立没有剥削没有压迫的新中国,我们穷人要当家做主人,成立农会组织的必要性。 群众发动起来后,工作组及时帮助成立农会组织,入会的农户有的签字画押,有的宣誓,表示与地主斗争到底的决心。选出刘海涛为农会会长。 1946年8月14日,在乡亲们的要求下,李地房子屯工作队召开了群众斗争大会,斗争地主李永海。大会由农会干部主持,工作队坐在会场后面压阵。会上,五六十个贫苦农民踊跃发言,其中妇女有四五个,大家争先恐后地控诉以李永海为代表的地主压迫和剥削穷人的罪行。会后,农会干部领着农民分地、分马、分牛。 分配的办法是由农会全体会议研究决定的。耕地按人口分,每人7.5亩,革命军人家属分最好的、最近的地,革命军人本人不在家也分一份,贫雇农分好地、近地,富农分较差的地,最差的地留给地主。没马没牛的贫雇农都分到1匹马、1头牛、一只羊。地主家的房子分给耪青,开拓团的20间房子分给贫困的移民户。粮食分给雇农和缺粮的贫农,每人105斤,400多人分到粮食。青苗好坏不一,不好分,最后农会决定只分地不分苗,待粮食打下来后按照人口分给雇农和缺粮的贫农。全屯斗争果实分配情况如下:雇农66户,手工业工人7户,共394人,合计分地4 995亩,马(骡)19匹,牛37头,羊14只,房子20间;贫农54户,小贩2户,共334人,合计分地3 510亩,羊24只,房屋10间;中农9户,分地90亩;富农4户,79人,分地840亩。农会是讲政策的,给被斗争的地主留下可以过中农生活的土地、牲口、房屋和农具。 村名李地房子是由大地主李永海的姓而来,农民说,这个屯子得改名,农会干部商量后决定将李地房子屯改为新民屯,象征这里的农民喜获新生。选出了有斗争经验和有管理生产能力的高显明为村长。在这次土改运动中,还发展了6名积极分子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建立了临时党支部,农会会长刘海涛也入了党。 在李地房子屯的带动下,三区的清算分地斗争迅速推开,1946年10月初基本结束。全区分配耕地28 050亩,荒地17 535亩;马123匹,牛245头,羊168只,猪58头;大车30辆;房屋 320间。参加农会户数1 363户,占全区总户数的74.4%。自卫队队员572人,民兵127人;步枪33支。发展党员18名。
宁年区土地改革运动 试点工作结束后,全区普遍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土改运动。宁年区13个村的群众都发动起来了,他们的斗争热情空前高涨,各村新成立的农会组织和土改积极分子纷纷宣誓:在土地革命运动中,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不怕恶霸地主的阴谋,坚决把土改进行到底。农会会员、积极分子与群众齐心合力,对大恶霸地主和拒不服从改造的坏分子决不手软。在群众大会上,对揭发检举出来的有血债的汉奸、恶霸,经土改工作队的领导批准,该判刑的判刑,该处决的就地处决,极大地鼓舞了人民群众的斗志。这个区农会会员和积极分子在这次运动中起到了很大作用,使宁年区的土改工作进展顺利。 宁年区土地改革战胜了来自敌对势力的挑战和压力,挫败了匪徒们的破坏和打击。全区被清算的地主、富农38户,没收了21户伪保、甲、村、牌长及汉奸分子的土地。在这次反奸清算斗争中,有4户不应该在斗争之列的中农被斗争了,工作队研究后决定及时给予纠正,制止了斗争扩大化趋势。 在清算土地阶段,富裕县土地制度改革的根本问题基本上得到了解决。全县共分配土地44.6万亩,占1946年总播种面积的75.1%;24 765人分得土地,平均每人分地18亩;分马2 144匹,分房3 595间。
粉碎地主反把倒算 富裕县在第一阶段发动群众反奸清算斗争中,各区都有条不紊地开展起来,进展比较顺利。但随着土地改革的不断深入,那些被分了土地、房屋和财产的恶霸、地主、被斗争的汉奸、伪官吏仍不甘心他们的失败,对土改运动恨之入骨,挖空心思想尽一切办法对土地制度改革进行破坏,反把倒算。 1946年7月初,西满分局召开扩大会议,陈云传达东北局“七七会议”精神,强调发动群众要“从经济斗争到武装斗争,再转入经济斗争,再进一步转入武装斗争”。根据这个决议的指示精神,嫩江省清算分地主要强化了三项措施,一是集中力量,突破基点,推动全民;二是工作队与当地积极分子和广大群众相结合,以积极分子带动广大群众;三是经济斗争与武装斗争相结合,通过清算分地斗争,满足群众对土地、房屋、牲畜等要求。为保卫胜利果实,要组织民兵自卫队等群众武装,防匪锄奸,进一步开展经济斗争。 为加强对富裕县土地制度改革的领导,中共西满分局随即派出富裕工作队,队长为西满分局组织部长郭述申(未到),副队长是高风岐、史治平。到富裕县帮助县委开展土地制度改革及党群、政权、武装等各项工作。 1946年8月上旬,中共富裕县委召开工作会议,县委副书记李舒传达了省委“八五”会议精神,分析敌我双方形势,明确了三项工作任务:一、加强扩大武装力量,建立由党领导的民众地方武装;二、改造政权,建立群众组织,开展工作;三、发动群众,主要是农村中无产阶级、半无产阶级。李舒在会上提出了“清算汉奸,打匪自卫”的口号,要求干部刻苦努力,深入农村进行工作,发起一个工作模范运动,以扭转敌强我弱的局面。之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打击地主反把倒算的斗争。 在西满分局土改工作队的指导下,富裕县委组织人员深入到广大贫雇农中去,访贫问苦,宣传解释党的土地改革政策,提高贫雇农的阶级觉悟,发动群众开展对地主和反动富农的斗争,由群众自己动手来解决土地问题。但广大贫苦农民由于受封建剥削制度的束缚,长期被剥削和压迫,形成了“怕”的思想,一怕运动不彻底,地主恶霸们反把;二怕打击报复,地主们有钱有物,咱们斗不过;三怕官匪一家,匪徒们找上门。 针对这些前怕狼后怕虎的思想,县委、县政府按照上级精神,开展了反奸清算和剿匪斗争。在这次反奸清算斗争中,有的地方出现了斗争面扩大化的现象,土改工作队和县政府及时采取了措施,在群众中没有造成更深更坏的影响。土改工作队副队长,后任三区区长、区委书记的史治平同志牢记党中央的指示,坚持执行党的政策,坚持对党员、干部、群众进行政策教育,在处理斗争对象中严格把关,实事求是,按罪处罚,区别对待。对罪大恶极、不处罚不足以平民愤、证据确凿的,经过严格审查后坚持正法,杀一儆百,震慑了那些蠢蠢欲动的坏分子。对不该处罚只须教育挽救的,给予了其它方式的惩处,并给予出路,这不仅坚持了党的一贯政策,而且密切了党群干群的关系。 被清算土地的地主、恶霸采取了一系列卑鄙手段对土改进行阻挠。他们先施以哄骗、说劝、拉拢的办法,给耪青农民以小恩小惠,有的和贫苦农民攀亲结故。大地主孙五更为了拉拢群众,破天荒拿很多衣物送给穷人。大地主孙太清也“发善心”给农民送马匹,请农会干部吃饭,想通过这些小恩小惠动摇群众土改的信心和决心。但是,受尽了恶霸地主们残酷欺压的穷苦百姓,世世代代热切盼望着解放,翻身做主人。一个积极分子激动地说:“没有共产党,没有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他们还骑在我们穷人头上作威作福,这次我们穷人翻身翻定了”。 反动分子们看到软的不成就来硬的,他们先是制造各种舆论威胁恐吓积极参加土改运动的干部群众:“你们分了房子扛不走,分了土地拿不走,等共产党走了,有你们好瞧!”并拿土匪头子来吓唬群众。广大群众不听这一套,坚信共产党的领导,对土地改革运动坚定不移。反动地主们看到老百姓软硬不吃,就勾结土匪对土改工作队、干部和群众中的积极分子进行武力报复,杀害土改积极分子和农会干部,破坏土改运动。 8月9日,受大地主冯希雨勾结,“靠山红”匪首于长顺指使“王大圈子”闯入德胜堡(今繁荣乡建设村)将农会主任张玉林、武装队长张宝珍杀害。是月,三合堡村(今绍文乡公议村)地主勾结土匪“小白龙”杀害了农会会长刘汉启、武装队长张显明。也是在这个8月,李粉房屯(今绍文乡全好村)地主勾结土匪“靠山红”、“文军”、“七点”攻打住在该屯的县公安队,妄图杀害李舒,破坏土改。在这次战斗在,中队长李殿臣、农会主任于德泉、战士杨贵树、胡永顺等英勇牺牲。地主们的反革命暴行并没有动摇农民进行土改的信心。 二区万升屯大地主万升(老百姓叫他“万扒皮”)在土改之初恶意叫嚣。土改工作队进屯后,群众纷纷反映他的罪行。在土改工作队主持召开的斗争大会上,饱受万升剥削压迫的穷苦百姓,争先恐后来控诉。由于万升罪恶多端,经上级组织批准,将万扒皮处决了。这件事在群众中影响很大,给一度猖狂的反动分子一次严重警告。根据这次万升屯斗争的经验教训,各区工作队和各级政府及时采取措施,对搞反把倒算反革命活动的恶霸地主进行了强有力地镇压。 斗地主、分田地的农会组织如雨后春笋般普遍建立起来,保家保田,除奸歼匪的自卫队、民兵组织也纷纷成立,党的队伍日益壮大,党的基层组织核心作用越来越突出。所有这一切,都彻底摧毁了国民党反动统治的经济基础,使新生的革命政权的根基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沃土中越扎越深,人民成为革命政权的基石。随着土地改革运动的步步深入,富裕县革命政权越来越巩固,而革命政权的巩固又有力地推动了土地改革运动的深入开展。 1946年秋,嫩江省委书记刘锡五到富裕县视察土地改革工作,在富裕县调查走访2天,深入到一些单位调查研究,并同一些干部群众座谈讨论,检查指导工作。刘锡五对富裕县委的工作表示满意,指出,“富裕县的群众发动起来了,县委一班人能够拧成一股绳,县委还编写了农民课本,很好。”
三、“煮夹生饭”
富裕县在各级组织的领导下,发动组织广大农民完成了土地革命的第一个阶段,在清算土地和“倒粮”斗争中取得了初步胜利,广大农民分得了粮食和土地。但是,在清算土地和“倒粮”的运动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运动发展不够平衡,有些地方工作不深不透。好比煮饭,由于欠火,煮成了“夹生饭”。 1946年11月5日,中共中央东北局及时地发出了《关于深入和巩固群众工作问题的指示》,提醒全党对于以土改为中心的群众运动所取得的成绩,绝不可估计过高,必须继续进一步深入反封建主义的群众斗争。 1946年11月20日,中共中央东北局发出了《关于解决“半生不熟”问题的指示》,指示把各地群众工作情况作了基本分类,最多的是“半生不熟”地区,其特点是:第一,地主恶霸的威风没有打掉;第二,在分地斗争中没有发动群众:第三,没有真正的积极分子;第四,群众武装是形式的建立。指示分析了“半生不熟”地区的特点及其造成的原因,要求各地把解决“半生不熟”的问题做为当前深入和巩固群众工作的中心任务,要把“夹生饭”变成熟饭。所谓“夹生饭”,是指清算分地阶段有些地方、有些问题解决的不够彻底,比如地主威风未被打倒,土地、牲畜、房屋、粮食没有分到农民手中。在取得政权的初期,工作千头万绪,各种矛盾错综复杂,加之领导力量不足和经验缺乏,在这一史无前例的伟大运动中出现这些问题是毫不奇怪的。 自1946年12月开始至1947年6月,中共富裕县委开展了“煮夹生饭”运动。主要做法是:一是深入村屯,检查清算分地情况。清算分地是在农会的组织下进行的,真分假分,真斗假斗,农会干部最清楚。富裕县委指示下乡干部,充分利用农民与地主之间的矛盾,揭露“夹生饭”问题。据1946年末统计,富裕县除了蒙汉杂居的村以外,35个行政村、230个自然屯都全面开展了土改运动。工作做的好,透明度较高的有15个村,占总数的43%,有20个村有不同程度的夹生问题,占总数的57%。二是深入农户,启发教育群众。采取诉苦找根、讲邻村的斗争成果、揭露恶霸地主罪行等办法,提高群众觉悟。三是扣押恶霸地主,解散假农会,增强群众斗争的勇气,敢于和地主撕破脸皮。四是举办干部培训班,培养积极分子。 比如,通过调查了解到,宁年区三合村在分配土地时,不是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由群众组织起来分配土地,而是由某剿匪部队在一面剿匪、一面发动群众中进行的。因为剿匪部队对农村情况不熟悉,没有充分发动好群众,缺乏对实际问题的调查了解,结果把不该斗争的中农(曾当过伪甲长)斗了,还分了他的全部家产,对应该斗争的两个恶霸大地主张德全(伪甲长)、郑奎武(伪兴农会长)没有充分发动群众进行彻底的斗争。群众对两个恶霸还存在畏惧心理,没有激起广大群众对恶霸的痛恨情绪。当部队到外地剿匪时,两个恶霸虎视眈眈,群众怕他们报复,把分得的东西又都送了回去。尽管这个村的农会建立了,自卫队也组织起来了,但是谁是农会会员群众都不清楚,自卫队员手中的枪也拿到地主家去玩耍。在分配外籍地主的土地时,没有讲清党的政策和土改的意义目的,就发放式地将土地分了下去。群众不知道为什么分得了土地。 三区群众工作委员会及区土改工作队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及时采取措施,将三合村形成的“夹生饭”又煮了一遍。重新组建了农会,将两个大恶霸地主看押起来,又召开群众大会,会上广大群众争先揭发控诉他们残酷剥削压迫农民的罪行。群众情绪十分高涨,争先恐后搞土改,新分地主土地671垧,又分出租粮150石、房子179间和55头牲畜。基本解决了贫苦农民的吃、住和籽种等问题。根据土地、人力和畜力情况,在自愿的原则下,组织起26个合伙班子,群众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各项生产和斗争中去。 根据三区三合村的情况,县委、县政府总结了富裕县“夹生饭”的两个主要问题:一是基本群众没有真正发动起来,地主恶霸们的威风未被打垮,出现了和平分地、明分暗不分和假分的现象;二是培养真正的积极分子不够,不少地主腿子、匪徒假装积极,掌握了农会的领导权,致使斗争无法深入。产生“夹生饭”的主要原因就是群众没有真正地被发动起来,群众思想发动工作不深入、不彻底。缺少群众参与的土改运动难免出现偏差,造成“夹生饭”这种不良后果。通过开展“煮夹生饭”运动,将土改运动引向了深入,全县一半以上有问题的村、屯都把“生饭煮成了熟饭”,使土改工作又重新走上正确发展的轨道,耍威风的地主威风扫地了,应分配的果实基本上分配到了农民的手里,基本实现了地到手、马到槽、粮到口、人到屋、枪换肩,地换照的土改目标。 “煮夹生饭”运动有力地打击了地主阶级的势力,弥补了建政初期土改工作的失误和不足,推动了春耕生产,进一步巩固了土地改革的成果。但有的地方出现“左”的苗头,不该杀的地主给杀了,全县逃亡地主17人。土地制度改革“煮夹生饭”阶段历时半年,于1947年6月结束。
四、“砍挖”运动
富裕县委在煮“夹生饭”的过程中,同时开展了“砍挖”斗争。“砍挖”是指砍倒封建统治的大树,挖出地主隐藏的浮财。“砍挖”是“煮夹生饭”运动的进一步深入发展,是一次斗争地主恶霸、深挖地主浮财的斗争。 富裕县广大农村经过土地革命运动后,各项革命和建设已经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基本上摧毁了农村敌伪、封建残余势力,广大无地少地的农民都分得了土地、房屋、牲畜、粮食,农民的生活能够基本得到维持。根据群众掌握,地主和官吏们还隐藏着大量的财宝、布匹、衣服、粮食等浮财,这些财物都是靠剥削贫苦农民得来的,而且这部分财物常常比地主的全部土地价值还要大几倍,封建的经济基础及其政治威风还没有完全被打掉,地主在经济上并没有被彻底清算。有的大地主还耀武扬威的叫嚷:“分就分,你们也富不了,我也穷不了,把犁杖挂在房檐上,我家还可以吃他几年。”有的还说:“三年后还可以翻过来。”而广大贫苦农民由于长期遭受地主的剥削,虽然分得了土地,却还缺吃少穿,缺少农具、种子和畜力,生产和生活仍然有不少的困难。 1947年6月23日,中共中央东北局发出《继续完成土地改革深入群众运动的指示》,分析了土改运动以来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提出深入土改运动,解决夹生,由分配土地进行到“斗财宝、挖干货、追浮物”的斗争。 7月25日,东北局又下发了《关于挖财宝的指示》的指示,指出当前应着重挖财宝,继续起枪挖坏根与分掉地主留得过多的土地,提拔长年劳动正派的积极分子,树立群众优势,彻底摧毁封建地主阶级的政治经济基础,解决农民生产生活困难,从而彻底消灭“夹生饭”。 1947年7月,中共西满分局发出了《关于农民土地斗争的指示》,要求县、区、村三级组织在解决“夹生饭”运动中,把砍倒大树、挖财宝作为重要步骤来抓,强调放手发动群众,部署挖财宝、分浮财的斗争。 1947年6月至10月,富裕县委、县政府根据东北局的指示开展了“砍挖”斗争。三区登科、两处房村(今友谊乡登科村)的大地主安胜德、单明轩、何生海三人,在分配土地期间,就将大批牲畜转移至内蒙古呼盟地区,粮食、衣物、财物有的转移,有的埋藏到亲属家中,企图逃避打击。经群众举报,工作队对三个大地主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最后把他们转移的财物全部挖了出来。在“砍挖”斗争中,还追挖出许多隐藏较深的坏分子。仅光明区(今绍文乡)的一个村就挖出外逃坏分子12人,他们有的逃至辽宁、吉林、内蒙古等地,有的还逃到国民党统治区,成为国民党内战的帮凶。 在“砍挖”斗争中,广大人民群众还及时识破反动地主的阴谋诡计,戳穿他们的反动伎俩。美人计,一些心怀不轨的地主,为了讨好贫雇农、干部和土改积极分子,不惜把自家的女儿、亲属下嫁给穷苦百姓,以此来拉拢腐蚀干部和群众;干亲计,地主富农们为讨好贫雇农,逃避在群众斗争中分他们的财物,就绞尽脑汁与干部、积极分子攀亲认干亲;鬼哭计,一些大地主看到上级对“砍挖”工作的态度坚决、行动果断,十分害怕,在干部和积极分子上门时,就使用鬼哭的伎俩来迷惑干部,哭诉家中多么穷没这没那,以此来掩饰自家隐藏的财产。大地主程扒皮,干部们到他家挖浮财,他们全家男女老少哭成一团,说家中的财产全没了,以后可怎么过,积极分子当场识破他们的诡计,又从他家起出大量的财物;假献计,有的大地主为应付“砍挖”运动,主动献出少部分财物,留住大部分,献出不好的留下好的贵重的来蒙骗群众。还有离间计、安赃计等等。所有这一切计谋都是为了不让干部群众搜到他家隐藏的财物,他们有的把财物藏到水里、藏到灶坑下边、木头里边、有的还藏到死人的棺材里去。有的为了麻痹群众,还伪装进步,有的以各种假的面目出现,假积极、假坦白、假斗争,有的装疯卖傻,甚至有的还假放火,说家里的东西被火烧光了等等。 为了使全县“砍挖”工作做得更加深入细致,扎实可靠,不让地主们钻工作的空子,县委、县政府呼吁全县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继续开展“深挖六追两争”活动。六追是:一追地主老家底,和他们算细账,做到中心有数,以防地主们搞欺骗活动;二追关于地主家的传言,对他们的财产究竟有多少,群众中一定有人知道,如三区一个村,根据群众中的传言,就在一个大地主家追出17块金元宝。再如二区也根据群众传言起出大地主家隐藏的一个金香炉;三追武器,地主家大多藏有枪支弹药;四追黑帐,地主被斗争后,分了他家的房子、土地和财物,他们多数都留有黑账单,准备以后“翻把”时找群众算账。如大地主周根声将群众分的东西都记在了一个本子上,而还多写了一倍,伺机以后加倍找群众算账;五追“翻把”,经常检查地主和他们的关系人的动机,如发现有“翻把”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六追国民党党徒,追查本地过去参加过国民党的人员,了解他们坦白后的情况。两争是:争取落后分子;争取地主家中的知情人。 “砍挖”斗争沉重地打击了反动分子的残喘气焰,砍倒了封建地主阶级的大树,挖出了地主坏分子隐藏转移的财物,进一步摧毁了地主阶级的经济基础,提高了党和人民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激发了人民群众对土地革命、平分土地的热情。但在“砍挖”运动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有些群众片面地认为大地主们“一打就会找出果实来”、“不打不行”的错误认识,致使在一些地区中,出现了随意抓人、打人的现象,扩大了打击面,造成了一些中农也被斗被打,不该打的打伤或被打死的严重后果;一些地方出现了侵犯中农和城镇工商业者利益的现象;只顾挖财宝,不注意解决土地问题的错误倾向。对此,在运动后期,县委、县政府及时进行了纠正。 据1947年9月统计数字表明,全县5个区“砍挖”运动共挖出黄金70.68两,白银1 893.9两,被服21 701件,布匹2 071.3丈,粮食521 573斤,转移的牲畜1 868头(匹),其它浮财价值东北币9千万元。以上财物合东北币总计4.25亿元。并挖出匪徒、窝主、汉奸、特务分子达231人,起出长短枪支85支,子弹9 939发。
五、平分土地
1947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发布了《中国土地法大纲》(简称《土地法大纲》)。《土地法大纲》规定在广大解放区“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乡村中一切地主的土地及公地,由乡村农民接收,连同乡村中其他一切土地,按乡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幼,统一平均分配,在土地数量上抽多补少,质量上抽肥补瘦,使全乡村人民获得同等的土地,并归个人所有。”《土地法大纲》反映了广大劳苦农民的迫切愿望和要求,是一个彻底消灭封建土地制度的纲领。 1947年11月3日—21日,中共中央东北局在哈尔滨召开了北满各省委书记联席会议,要求各地全面贯彻《土地法大纲》,并明确规定了开展平分土地运动的方针政策。12月1日又分别发布了《告农民书》和《东北解放区实行土地法大纲补充办法》。 12月2日至8日,嫩江省委召开了县委书记联系会议,安排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土地法大纲》工作。在此之前的11月1日,中共嫩江省委发出了《关于学习<土地法大纲>,开展土地改革教育的指示》。 12月10日,中共嫩江省委作出了《关于下乡工作团的决定》,从全省机关抽调人员组成4个工作团分赴各地。第一工作团负责富裕县和甘南、嫩江、讷河四个县。 富裕县平分土地的工作是于1947年10月开始至年底结束的。
划分阶级成分 划分阶级成分是平分土地的前提。阶级成分是平分土地的重要依据。1948年2月,根据东北局的指示精神,富裕县开展了重划阶级,补偿中农等纠偏工作。4月,中共嫩江省委对在农村中划分阶级问题向各县进行了解释和说明。明确划分阶级的标准,主要依据是根据对生产资料(土地、耕畜、农具、房屋)的占有情况、使用情况和由此而产生的剥削与被剥削关系、生活状况作为划分阶级的参考,政治条件不列为划分阶级的标准。 划定阶级成分一般采用的方法是:首先利用各种会议形式,说明划分阶级的标准和办法,找出实例,进行具体划分,使农民懂得如何分析阶级。其次,划定阶级成分时采取自报公议,三榜定案的方法。即先由各家庭提出自己的成分,经贫雇农大会讨论通过;再经农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后,需经全体村民大会逐一讨论通过;最后报上级政府讨论批准,作为定案。自报公议中,本人有权充分发表意见,对评定阶级成分有意见者,有权向上级政府申诉。 划分成分后,进行报号排队和阶级站队,为平分土地做准备。在平分土地过程中把贫雇农组织起来,建立贫雇农大会与代表会组织。由贫雇农大会与代表会选出分地委员会,主持平分土地。具体原则是,首先满足贫雇农的土地要求,中农土地基本不动,一般富农和小地主与贫雇农同样分得一份土地,质量稍差,大地主和恶霸和富农也平分一份土地,以维持生活。分地委员会把可分土地进行丈量绘图,并按照质量和数量分段,然后按阶级、劳动、人品和斗争表现排队分等,以大家评议的办法分配土地。分浮物一般也采取这种办法。 平分土地运动使广大农民普遍平等获得了土地、农具等生产资料,发家致富的热情油然而生,积极投入到农业大生产运动中来。
平分土地 1947年12月25日,富裕县委、县政府按照《中国土地法大纲》和东北局联席会议的精神,召开全县贫雇农代表大会。大会通过了全体代表提出的“全体贫雇农当权掌令,个个‘大老粗’一齐动手,挖净坏根,实行平分土地的决议”。决议指出:“过去一年半以来的土地斗争,虽然我们已将地主阶级初步打垮了,但地主阶级并未死心塌地对我们服服帖帖,他们正千方百计地与我们对抗着,打算保全和恢复他们的财势、人势和武装,打算继续来压迫我们,他们还暗中散布着恐吓和麻痹我们的言论,我们还需继续坚持斗争,为达到坚决彻底打倒地主阶级与彻底平分土地的目的。”会上,代表们把在土地斗争中所了解到的地主、富农们怎样使用欺骗和麻痹群众的诡计揭露了出来,使全县人民更加清楚地识破地主、富农的伎俩。会议号召全县贫雇农“当权掌令,行动起来,粉碎这些阴谋诡计,将平分土地运动进行到底。”贫雇农代表还对平分土地工作提出了具体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平分土地的原则。对地主、富农的土地是以“换”还是“抽”的形式来平分,需各村的贫雇农大会自己决定,对中农要以过去分到的好地、近地拿出部分或全部补给贫雇农;过去分到的坏地、远地但他们侍弄好的变为好地,可以满足中农要求不动,总之应和贫雇农分得同样同数的土地;破产地主、富农成为中农者不在此列,可由群众讨论按其过去的罪状处理,对已坦白决心改过的两面光分子,不能将其好地全部抽出,要抽出一部分。贫雇农群众平均分配土地,要由本村本屯的贫雇农大会讨论,真正勤劳贫雇农中,只要有一个提出对自己的土地不满意,就要大家商量怎么办,不能以少数服从多数决定,要使真正勤劳的贫雇农满意为止。 平分土地的办法。雇贫农中按人口平分好坏均摊,远近均摊,肥瘦均摊,无家“跑腿”的光棍可分给两口以至3口人的土地,人口少的可按照增加一倍或半倍人口数分配,增加多少可根据当地土地情况而定。军烈属户,应分到好一点、近一点的土地;应征入伍战士,后方应分给土地。在分地的同时,应将牲口、工具、浮财合理分配后,再平分房屋。大会还发出倡仪: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要迅速掀起为军属代耕的热潮,为前方战士解除后顾之忧。 县委经过宣传《土地法大纲》和进一步发动群众,很快在全县建立贫雇农的优势。全县在农会的基础上,全部建立起贫雇农大会或贫雇农代表会组织,作为平分土地单位执行机关。凡是平分土地中的一切问题,都拿到大会上讨论决定,充分体现了翻身农民当家做主的权力。贫雇农代表大会设主任、副主任和代表,都是农民群众直接选举产生的,得到群众的信任。在他们的带领下,广大贫雇农充分发动起来,迅速形成了斗争地主封建势力的高潮。 代表会议后,县委、县政府根据代表们所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制定完善了全县平分土地的实施方案,到1947年末平分土地工作圆满结束。在运动中,共分配了土地2.97万垧,占全县土地的52%,其中三分之一是开拓地和满拓地,其余的都是恶霸和地主的土地,分得土地的人数达2.47万人,平均每人分得土地1.2垧。对未婚独身的还分给了安家地,一个人就分得5.6垧。 1948年8月26日,平分土地之后,根据东北局和嫩江省关于评地发照的指示,根据富裕县土地分配后的实际情况,县委、县政府及土改工作队制定了评地发照的实施方案。首先在非灾区进行了“评地等级”,找出地眼后下分不同等级的地块,按户实有人口发地照。11月6日,全县发放地照,确定了土地所有权。当写有贫苦农民名字的地照发到农民手中后,视土地为命根子的劳动人民终于成了土地主人。他们双手捧着地照,看着上面自己的名字和嫩江省主席于毅夫签字,眼含热泪无比激动地说:“有了共产党、毛主席,咱穷人才会有土地,咱应该感谢共产党、毛主席,从今后咱们穷人才是土地的主人、屯子的主人。”在平分土地运动中,由于片面地强调“贫雇农说了算”,使个别地方土改运动偏离了方向,出现了斗争面扩大化的问题。这些问题在纠正土改运动中左的偏差工作中基本得到了解决。
六、纠正土改运动中左的偏差
在“砍挖”和平分土地的运动中,虽然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是,在运动中普遍出现了严重的左的偏差。主要表现是:一是打击面过宽,普遍侵犯了中农利益。二是侵犯了工商业。三是打杀人过多。四是地富不分,把富农错划为地主。致使侵犯了中农和工商业者的利益,乱打乱杀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左的偏向,严重的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了农村反封建的统一战线,造成了农民内部的某些混乱和不安。 产生“左”的偏差的原因主要是:一是对土改的成绩和干部“左”的思想倾向估计不足。二是片面强调贫雇农说了算,忽视了党的领导。三是把运动绝对化,不注意政策。富裕县委、县政府从1947年末至1948年8月,开展纠偏工作。 针对土改工作中出现的偏差,1948年1月12日,中央书记处书记任弼时同志发出了关于《土地改革中的几个问题》的指示,1948年1月18日,毛泽东为党内起草了《关于目前党的政策中的几个重要问题》。2月1日,东北局发出了《关于平分土地运动中的几个问题的指示》,指示中强调,要大力克服“左”倾盲动强迫群众,脱离群众的作法。针对运动中发生的偏向,指示明确规定了各级党的组织及干部必须注意掌握的几个原则问题:第一、基本群众(包括贫雇中农)内部团结,一致对外,不能把基本群众的圈子缩小,不能造成内部对立涣散。第二、不侵犯中农的利益,应吸收中农参加运动,贫雇农代表大会必须吸收中农参加,贫雇农代表会或农民代表会必须有一定数量的中农代表。注意划分阶级,不要把富裕中农或中农划分富农。第三、对工商业及城镇的关系,规定农民不能进城镇中去进行斗争,不准进城抓斗争对象。第四、对待大、中地主、恶霸富农与对待小地主及一般富农要有区别。对地主要给以生活出路,对一般富农除土地平分一份外,还应留给或分给牲畜、农具、房屋、粮食及其它一份财物。对一般佃富农除平分其牲畜外,其它一切财产不动,对小富农要从宽。第五、要设法做到停止与防止某些地区打人、乱杀人的现象。在发生政治案件时,必须坚持大部不抓,一个不杀的原则,弄清情况再做处理。 根据中央及东北局的指示精神,富裕县对土改的“砍挖”和平分土地运动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也出现了严重的极左偏向。1948年春通过对土改工作情况调查发现,仅10个村8 021人中,被斗的人数就达到2 309人,占总人数的28%。可见斗争的矛头已扩大至富农和富裕中农。针对这种左的偏向,县委、县政府和土改工作队对全县左的偏向进行了治理整顿。 1948年5月5日,县委组织县、区8名得力干部到极左思潮比较严重的龙水泉村和得利村先进行试点,进行纠正左偏工作。龙水泉村有202户,876人,斗争了41户,251人,占全村总户数的20.3%,占全村总人数的28.7%;得利村有168户,768人,斗争了53户,238人,占全村总户数的31%,占全村总人数的37%。两个村被斗争户的比例之大,人数之多,特别是得利村的比例已在嫩江省13个县典型村的调查统计中,无论是被斗户的比例,还是被斗争人数都在首位。 经过试点工作队和当地农会组织的积极工作,按着剥削占25%以上者为富农的标准重新划分阶级,缩小了地主、富农的斗争比例。得利村重新划分的地主、旧富农只有22户,占全村农户的13.2%;134人,占全村人口的17%。将错斗户给予及时的纠正,并按政策分配给他们土地、财产。他们说:“多亏党的政策及时,否则就把咱自己的人赶到狼群里去了。” 试点工作结束后,县委、县政府针对全县各区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左”的偏向,采取了一方面对那些漏网的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罪大恶极的敌对分子处以死刑;另一方面又实事求是地、慎重地对待某些有罪过、但不该处决的人,给他们以改过自新的机会。通过纠偏工作,团结了中农,使他们成为了革命的力量,在生产和建设中,这些人担当起了主力军的作用。 富裕县工商业者被斗现象也十分严重。全嫩江省5 000人口以上的市、镇有40个,平分土地运动中严重侵犯工商业者的有8个,其中就有富裕县。省委四月会议后,将斗错的工商业改成合作社者一律退还原主,并经过银行发放工商业贷款,富裕县发放贷款1000万元。 富裕县在平分土地的过程中,还发生了“交权审干”的问题。1947年10月,嫩江省派来一个工作队,由民政厅厅长带队,成员是齐齐哈尔联中的学生,他们来到富裕县二区(福合区),让区、村干部都停职反省,接受农民代表的审查。这时一些地主、坏分子也混进农民代表中,他们让“农民代表”给干部提意见,让区、村干部“跳出旧圈子”,把上级党的方针、政策说成旧圈子,提出“不要怕乱,强调贫雇农说了算,贫雇农的意见就是政策。”富裕县其它区、村也有不同程度的类似做法,伤害了一些区、村干部。福合区区长齐化龙等同志的枪也被下了,有一个区的民政助理在日伪时期曾经当过种马站技术员,这次被当成日本特务活活打死。县委副书记李舒同志在工作中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及时对这种“左”倾错误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制止,并向县委会做了汇报。县委、县政府针对各区、村出现这一严重极“左”势态,采取了紧急措施,进行了严肃的处理。1949年1月,富裕县委根据嫩江省委《关于纠偏工作的通知》,对土改中错划、错分的农民进一步予以纠正。
七、土地改革运动的重大意义
富裕县土地改革运动是从1946年6月开始至1948年8月胜利结束。土地改革运动,是进行经济建设、巩固革命根据地的一场重大政治斗争,是农村几千年来土地制度的一次深化变革。土地革命运动的完成,对全县政治局势的安定,经济的长远发展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第一,土地制度改革,从根本上废除了几千年来的封建土地所有制,打倒了农村中的反动势力,结束了地主、富农的剥削,广大农民在政治上、经济上获得了翻身解放,成为新中国的主人,成为农村经济的主人,成为了土地的主人,实现了“耕者有其田”,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 第二,发展和壮大了党组织,巩固了各级民主政权。在土地改革运动中,一方面发动群众进行反奸除霸的斗争,一方面遵照“斗争中发现,个别考察,秘密发展”的原则,积极培养非党积极分子,发展和壮大了党的组织。通过土改斗争,广大农民增强了对中国共产党的了解,相信党的力量,使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有了凝聚力和感召力。土地改革运动,最大限度地团结了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孤立和打击了地主恶霸们的嚣张气焰,使党群、干群关系更加紧密,大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生产、建设的积极性。 第三,踊跃参军参战,支援东北地区和全国解放战争。全县土地改革的完成,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农民的革命热情,他们开始懂得,没有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在前线的胜利,就不能有土地革命的胜利,就不能有自己的彻底翻身解放。因此,在各级组织和政府的号召下,为了保卫已经取得的胜利果实,积极要求参军参战。没有参军参战的农户,也积极交纳公粮,尽量支援前线,支援东北的解放战争和全国解放战争。 第四,恢复和组织生产,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土改结束后,县委、县政府发布了政策,对农民分得的房地产业的所有权给予法律保护,从而解除了农民的思想顾虑,调动了农民发展生产、劳动致富的积极性。各级组织积极引导农民添车买马,组织换工插犋,组织互助组,推动农业新技术普及,使全县农业生产搞得热火朝天。 土地革命运动,是农村一次深刻革命,虽然由于受到政策规定、工作方法、领导水平、实践经验等方面的制约,出现过一些极左的倾向,但仍有着不可磨灭的伟大历史功绩。它对全县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而且对后来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产生深远的历史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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