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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典”:增加打印、录像等遗嘱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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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9 10:07: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黑龙江齐齐哈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推出“每日一‘典’”栏目,每天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和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打印、录音录像皆可,
遗嘱形式将更加丰富!
微信图片_20201009093137.jpg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小小赏金只为给深夜码字的楼主买杯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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