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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 怀施琅 游 (清纪念澎湖战役阵亡纪念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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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4 05:2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黑龙江齐齐哈尔
梅花怒放色愈香,
闽南乡音入愁肠;
今人不忘施琅迹,
隔海殇魂醉高粱。
        ——马也
         2009年12月作与厦门佛国寺
注:1、梅花,厦门市花三角梅。
    2、高粱:金门县产的高粱酒。
    3、隔海殇魂:这些为国捐躯的人看着现在还在分裂的祖国。也只能饮点高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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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9-14 05:25: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黑龙江齐齐哈尔
在厦门万石植物园的中岩寺前有一块碑,碑上刻有“澎湖阵亡将士之灵”几个鲜红的大字,是用来纪念康熙二十二年(即1683年)康熙平定台湾之时,在澎湖战役中阵亡的三百多名将士的,一旁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碑的背面清楚地备注着:“康熙五十三年,福建提督蓝理在此建祠立碑奉祀死于澎湖战役之清军将士,今祠废碑在……”,看起来应该是蓝理所立的碑。
但是笔者偶然查到《清史稿》(卷二百六十一·列传四十八)中“蓝理传”记载:“康熙四十五年,(蓝理)擢福建陆路提督……康熙五十年,巨盗陈五显等纠二千人扰泉州永春、德化诸县。事闻逾数月,理始疏陈,并言村落安集如故,上斥其诳,命夺职,总督梁鼐、巡抚满保先后劾理贪婪酷虐诸状……论斩,诏从宽免死,入京旗。康熙五十四年,师北征……理请赴军前效力,赐总兵衔”。
以上这段话清楚地表明,蓝理在康熙五十年(即1711年)任福建提督期间,因为对地方发生的盗抢案件隐瞒不上报,康熙知道了很生气,撤销了蓝理的福建提督的职务,经审理,论罪当斩,康熙网开一面免其一死(估计连坐牢都没有),还入了北京的旗人户口,到了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蓝理自己要求上前线戴功立罪。
那即是说,康熙五十三年(即1714年),蓝理已经被逮捕到北京,并且获罪,还差点被执行了死刑,这当下怎么可能在厦门立一个“澎湖阵亡将士纪念碑”呢?
在西月著的《所向无前:蓝氏三杰传》(2008年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书中,对蓝理的大事年谱是这样记载的:“18、康熙五十年(1711年)秋,蓝理再次蒙冤入狱,先是关押在漳州监狱,后送往京师会审。19、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秋……康熙重新启用蓝理随军出征,平定蕃乱,先赐总兵衔……”,以上这段表述和《清史稿》的表述是一致的。可见蓝理在康熙五十三年期间,蓝理是被判了刑而未执行的囚犯,同样说明蓝理不可能亲自于康熙五十三年立碑建祠于万石岩了。
如果以上资料属实,则是现存万石岩“澎湖阵亡将士之灵”旁边的文物保护碑刻上政府部门的注释有误了,当初立碑建祠的也并非就是蓝理本人了。根据有关记载,蓝理是在此建祠立碑的主要捐款人,笔者以为或是蓝理被撤职之前有此心愿未了,加上他是主要捐款人,别人于是干脆以蓝理的名义,做了立碑建祠的善事。只是获罪期间怎么还能捐款立碑呢?
笔者姑妄言之,还望专业人士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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