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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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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22 18: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黑龙江齐齐哈尔

广大普通货物经营者:

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通知》(交办运函〔2018〕2052号)文件精神,富裕县道路运输管理站决定自本通知之日起,富裕县道路运输管理站不再为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和办理年审业务,且车辆无需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同时,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在本地从事普通货物运输活动的,不对该类车辆、驾驶员以“无证经营”和“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为由实施行政处罚。

特此通知。

富裕县道路运输管理站

2019年01月29日


(小小赏金只为给深夜码字的楼主买杯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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