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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限期清除乌裕尔河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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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6 14:3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黑龙江齐齐哈尔

关于限期清除乌裕尔河
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的
公告


2017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按照省市关于河湖“清四乱”和“绿盾”问题整改安排部署,对乌裕尔河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进行了集中清理和拆除,但部分违法违规建筑仍无法确定或联系上建设单位及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相关规定,限当事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自行清除,逾期将由富裕县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强制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违规责任人承担,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公告。

富裕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6日
(小小赏金只为给深夜码字的楼主买杯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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