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繁荣乡居民王某来到乡调委会反映他与楼下饭店之间的矛盾。王某说楼下饭店门前的牌匾影响自家采光,承诺每年给王某一千元的补偿,如今却也不给了,两家因此产生纠纷,申请乡调委会帮忙调解。
繁荣乡调委会工作人员了解此事后,立即赶到王某家和饭店处,调解员仔细询问了当事人事情经过。王某说:楼下饭店因门前的牌匾阻碍了我家采光,之前说好的每年补偿给我一千元,现在却不想给了,而且态度十分恶劣。饭店老板却说:不是不想给,只是因为这阵时间有点儿忙,忘记给了,王某来说这事时态度非常不好,说什么不给钱就把牌匾拆了,自己听了十分生气。双方都觉得自己占理,互不相让。调解员耐心劝解双方当事人,首先劝说王某,饭店老板承诺给你家每年一千元补偿,可能是因为饭店前一阵比较忙,忘记给了请你谅解。邻里之间应该和睦相处,以和为贵,不能因为情绪激动就对他人恶语相向,这样只会激化矛盾不利于事情的解决。调解员又劝说饭店老板,牌匾挡光确实会给王某家造成不便,之前和王某协商过得事也应当履行承诺。经过调解员耐心的沟通与协调,饭店老板主动向王某道歉,表示自己应及时给王某挡光钱,没有及时给付是自己的错,请他谅解。王某表示原谅。至此,一起邻里纠纷赔偿案圆满解决。
此案只是一个简单的邻里纠纷,但是如果处理不好就可能演变成大的事件。在这起纠纷中,双方当事人没能及时沟通和相互理解才导致矛盾激化。邻里纠纷都是一些小事情,不至于闹得你死我活,更不至于闹上法庭,人民调解恰好满足了居民解决纠纷的需要,不仅维护了邻里关系的和谐和稳定,还促进了社会的健康与文明,是基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来源:富裕司法
编辑:齐齐哈尔市富裕县 牛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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