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内,以全县16267户贫困户中的4762名贫困学生为重点,构建覆盖全县所有学段贫困家庭学生的帮扶工作机制,实现所有贫困家庭学生应助尽助、应贷尽贷,不让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贫失学。 二、工作任务 (一)学前教育阶段。对接受学前教育的贫困家庭幼儿,按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资助人数:583人。 (二)义务教育阶段。对贫困家庭在校寄宿生,小学按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和特教按每人每年1250元的标准补助在校寄宿生活费。资助人数:小学1550人、初中820人、特教7人(不含在校外租房和在小饭桌食宿)。认真把义务教育阶段的营养改善计划落实落靠,确保将营养餐补贴补到饭碗里和菜盘上,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 (三)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对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在校生,按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进行资助。资助人数:700人。 (四)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对贫困家庭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中职学校在校生,按每人每年3500元(其中,教育专项2000元,扶贫专项1500元)的标准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人数:124人(不含在县外就读)。 (五)高等教育阶段。对富裕籍贫困家庭接受高等教育的在校生,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按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按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标准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资助人数:978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组长由分管教育工作副县长担任,成员由教育局、扶贫办主要领导以及各乡(镇)长担任的教育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统筹协调全县教育扶贫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加大对教育脱贫的经费投入,以国家和省贫困生资助教育专项资金为主,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匹配,逐步建立以政府、企业、个人共同投入的多元投入机制,为推进教育精准扶贫提供资金保障。 (三)建立信息台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在认真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建立贫困生的资料数据库,确保不漏一个贫困村、不漏一户贫困户、不漏一所学校、不漏一个贫困生,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四)强化监督考核。将教育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对各乡镇及有关部门的年度重点工作和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确保教育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