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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富裕县落实失地农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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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6 22: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黑龙江齐齐哈尔
 年初以来,富裕县委县政府积极贯彻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截至目前,已办理完养老保险176人,其中符合到龄领取待遇条件107人,现已分别享受到每月709.318元至1051.77元不等的退休养老金待遇。
  近年来,富裕县境内修建111国道、桑德发电项目建设等工业园区依法征用了662位农民家的耕地。为确保被征地农民收入不减、老有所养和社会稳定,富裕县委县政府根据国家以及省市关于“贯彻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全县实施精准扶贫计划,制定了《富裕县被征地农民转为城镇居民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县政府还及时下发贯彻好《方案》的紧急通知,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出征,率领社保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逐一审核落实政策,赢得了被征地农民的心。塔哈民族乡塔哈村年逾古稀的村民赵金柱逢人便说:“我们家的日子不愁了。”
(小小赏金只为给深夜码字的楼主买杯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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