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裕县物价监督管理局根据《齐齐哈尔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齐价发[2017]7号)文件要求,从2017年4月28日开始至2017年5月5日结束。由局领导带队,4人组成检查组,对我县大中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药品零售企业以及宾馆酒店、旅行社、客运站等行业为重点的节日市场价格大检查,共检查各类经营户近100户,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规定》宣传单500余份。 一、采取提醒和查处相结合的形式对市场价格加大检查力度,着力营造氛围。检查人员对我县规模比较大的物尔美超市、庆客隆超市、百花超市、家乐购超市、农贸市场、铁西市场、粮店、大型宾馆、药店、客运站等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我局以明码标价工作为突破口,检查内容包括商品销售是否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是否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同时,商贸流通企业重点查处经营者在促销中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质价不符、模糊赠售、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药品零售企业主要检查政府定价药品突破最高零售价格销售的行为以及不执行一货一签、货签对位等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以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宾馆酒店、旅行社重点检查经营者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不及时变更过时的价费公示内容以及低价揽客高价结算、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督促经营者规范标价、守法经营。从检查情况看,我县经营者基本上做到了规范标价、守法经营,无一例不正价格行为发生。 二、加强受理价格举报,确保价格维权渠道畅通。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无阻,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健全快速的受理、处理和汇报机制,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难事项,认真查处群众反映的价格问题,及时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价费矛盾。 从检查情况看,我县蔬菜价格与年前相比有所下降,猪肉、鸡蛋、豆油等商品市场零售价格基本呈现小幅下扬的态势,鸡蛋与年前相比每公斤下降近2.00元;大蒜涨势幅度很大,大蒜零售价每公斤25.80元,与年前相比涨幅达38%。其它商品无大的起伏波动,各类商品货源充足。 五一期间我局将大力开展市场价格巡查,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确保五一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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