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创业大学生: 根据黑财社[2015]96号和齐财联发[2016]30号文件精神,加大对大学生创业工作扶持力度,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即高校在校生、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出国(境)留学回国在我县自主创业人员(以下简称“大学生”)可申请自主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奖励补贴。补贴手续于2017年5月9日前到富裕县政务中心劳动就业服务窗口办理,逾期不再办理。 (一)大学生创业项目补贴 1.申请条件 大学生本人担任所创办企业的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业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已正常运营六个月以上,具有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和固定的营业场所,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申请项目符合我县产业发展方向和就业需求,具有较好的前景和经济效益。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根据创业项目经济效益和创业大学生自身情况,设立补贴1万元和2万元两个档次。每个创业者及每个创业项目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2.申请材料: (1)《齐齐哈尔市大学生创业种子资金创业项目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 (2)创业者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在校生提供校方出具的在校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财务资料复印件;财务资料具体为企业提供资产负债表和每月或季度开户行对账单。个体工商户提供每月经营流水账目、进出货票据等与经营相关的往来票据,复印件。 (5)城镇零就业家庭、低保户家庭、残疾人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提供相关部门证明材料; (6)需要的其它材料。 (二)创业带动就业奖励补贴 1.申请条件 大学生本人担任所创办企业的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业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已经常运营六个月以上,具有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固定的营业场所及一定的经营规模,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吸纳符合条件人员5人以上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和就业需求,能够代表前沿的技术先进性和开发价值,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 2.申请材料 (1)《齐齐哈尔市大学生创业种子资金创业带动就业奖励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 (2)创业者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在校生提供的校方出具的在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被招用人员的《就业创业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务工人员提供户籍证明; (5)与被招用人员签订的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原件及复印件(不足1年提供上季度资料); (7)工资支付明细; (8)需要的其它材料; 办理地点:富裕县政务中心劳动就业服务窗口 联系人:富俊兴 联系电话:0452--3139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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