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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富裕县公安局依法严厉打击“非访”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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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2 09:3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黑龙江齐齐哈尔

近期,我县个别上访人员采取过激方式,进京到省上访,企图通过给地方政府施加压力,来满足个人的诉求,严重影响了我县正常的信访工作秩序。县公安局充分履行职责,严厉打击“非访”违法犯罪活动不手软。
犯罪嫌疑人闫某,女,69岁,家住富路镇,因对其长子1998年报考公务员未被录取不满,多次到省、市、县司法部门上访,从2015年10月起,闫某先后5次进京上访,两次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016年6月,闫某再次进京上访,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目前,闫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县人民法院决定逮捕,近期将开庭审理此案,依法作出判决。犯罪嫌疑人李某,女,47岁,家住富裕镇福星社区,因房屋拆迁补偿问题多次到县政府滋事,并扬言进京上访。后经公安机关查明,李某通过伪造手续,骗取房屋征收补偿款6万余元。目前,李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县公安局副局长刘英飞: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的诉求必须是合理合法的。信访人不得越级上访,不得到指定信访接待场所以外的地方上访,企图利用信访渠道达到其个人非法目的、妄想通过给地方政府施加压力来表达信访诉求的,一律坚决打击,绝不姑息迁就。
(小小赏金只为给深夜码字的楼主买杯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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