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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裕县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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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3 09:43: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黑龙江齐齐哈尔
事项名称
富裕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富裕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一般办事项目()
承办部门
富裕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联系电话
0452-3132028
办事地址
富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
服务时间
法定上班时间
办事依据
《富裕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富裕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办事条件
1.    已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人员;
2.    已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人员。
结算材料
1.医保手册。2医保卡。3.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4.出院诊断书。5、有效药费票据。6、病历复印件。7、医疗费用明细。
办事期限
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直接结算;
手续齐全,符合条件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事程序
1,参保人员携医疗保险手册、医疗保险卡经医生诊断、处方到定点医院、定点药店住院、购买药品;2、因病情需要需转往上级医疗机构治疗的参保人员,需要持县定点医院开出的转院申请单、医疗保险手册、医疗保险卡和相关的医技诊断到医保局审批后转到上级医院;3、出院后携医保手册、医保卡、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出院诊断书、有效药费票据、病历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到医保局财务结算股结算医疗费用。4、医保局经审核合格后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给予拨付。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其他说明
(小小赏金只为给深夜码字的楼主买杯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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